雷山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2 09:1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雷山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雷山县丹江镇永乐路36号,邮政编码:557199,联系电话:0855-333332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条例》规定,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按时完成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文件、年度预决算、政府工作报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共发布信息5568条。概况类信息215条,政务动态信息308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398条。公开政府常务会议信息47条,人事任免信息68条,办结网民留言70条,开展意见征集调查20期,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87条,回应关切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全县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34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其中,县政府6件,其他乡镇部门31件;23件为网站申请,11件为快递申请;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国民经济、教育、财政预决算、农村宅基地、土地征收补偿、规划设计等方面,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34件,重复申请2件,受理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3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1件。2024年针对我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3件,2件驳回,1件终止;行政诉讼案2件,为2024年行政复议后起诉,1件驳回,1件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4年5月购买校对监测系统,对发布信息进行发布前校对,发布后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印发《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内容权威、准确、及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严禁涉密信息上网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安全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功能,推进栏目设置规范性、信息及时有效性、查询利用便捷度等方面建设,将全县26个政务新媒体纳入国务院及贵州省政务新媒体平台监管,定期对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监测检查,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严把政务新媒体开设关,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加强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及时更新、维护官方微博和政务新媒体,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信息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2024年,“雷山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52条,“雷山微政务”发布信息224期共948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多项工作制度体系。对全县各乡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巡查。按要求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的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957

行政强制

249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79.35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0

0

0

0

0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0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4

0

0

0

0

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3

0

3

0

0

0

0

0

0

0

1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仍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开目录有待进一步更新完善;二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创新发展有待进一步优化提升。四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仍有距离,个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不高,公开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服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加大民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含金量”,做到群众需求是什么,我们重点公开什么。二是坚持规范运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公开、解读、回应、互动、平台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三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公开形式、优化政务服务,拓展政民互动交流途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数据来源于财政系统及公安直报系统的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