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林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数据来源 | 备注 |
杨怒农 | 雷林罚决字[2024]第42号 | 失火案 | 杨怒农于2024年10月26日14:30时左右,在丹江镇羊荀村三组“也来”(小地名)焚烧土边杂草时,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2024年10月28日,雷山县林业局技术人员在当事人杨怒农和见证人杨胜通现场指认对引发森林火灾区域进行勘验、检查。过火面积 0.1098公顷(其中:林地(乔木林地)面积 0.052公顷(0.78亩)、非林地面积 0.0578公顷(0.86亩),森林类别为商品林面积0.052公顷(0.78亩),受灾主要树种为杉木。 | 《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 罚款和其他 | 1.责令杨怒农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更新造林0.052公顷(0.78亩); 2.处杨怒农林业行政罚款壹仟元整(¥1000.00)。 |
0.1 | 2024.11.22 | 2025.11.22 | 2025.2.22 | 雷山县林业局 | 雷山县林业局 | 处罚类别-其他:责令杨怒农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更新造林0.052公顷(0.78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