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925371 | 成文日期 | 2024-07-12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4-07-12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州医保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增补<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药饮片目录>的通知》 |
一、目录增补情况
新增广东土牛膝、广东海风藤、牛至、豆豉姜、一点红、苏铁贯众炭、鸡骨香、广东合欢花、广东络石藤、地胆草、枸杞根、鸭脚艾、粤丝瓜络、制仙茅、熟党参、蒸陈皮、石南藤、甘草泡蜂房、山楂炭、甘草泡地龙、金花茶、炮天雄等22个中药饮片进入目录。
二、支付管理
本次增补的中药饮片参照甲类药品支付管理,按照规定全额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备注”栏对部分中药饮片限定了支付范围,标注“口”是指单独使用时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且全部由这些饮片组成的处方统筹基金也不予支付。
三、相关要求
一是要严格执行本次目录调整后的中药饮片品种及相关政策,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中药饮片;二是要加强对增补调入的中药饮片进行政策宣传与解读,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做好参保患者用药保障。
四、本通知自2024年6月10日起开始执行。
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