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9 18:18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按照便利、适用、有效的原则。县自然资源局依托全国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雷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自然资源管理相关信息。2023年,县自然资源局认真对照《条例》第20条和21条规定主动公开信息44条,信息内容包括土地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及用地报批等信息,推进了办公透明化、公开化。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县自然资源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其中自然人申请1条,法律服务机构申请0条,均按规定予以公开。2023年未发生针对我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实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举报投诉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公开质量。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后管理,特别是重要政府信息的管理情况。三是加强动态更新,局属各单位密切配合,定期公开相关内容。

(四)平台建设。2023年,暂未建立专用门户网站,信息均通过全国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雷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发布。

(五)监督保障。明确分工,细化责任。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名工作员具体抓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1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3年利用各类门户网站及公告栏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和群众要求还是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更新的时效性、群众参与度不足和信息公开范围把握不准等。

(二)下一步计划。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尽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