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方祥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8 14:1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公开办发〔2024〕1号)精神,现公布方祥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方祥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照《条例》第20条和第21条,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我乡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工作动态101条,政策性文件4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2023年未发生针对我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实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举报投诉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证公开的信息准确无误,严格落实“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安排党政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我乡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实用、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和内容运营机制,及时更新、维护微信平台,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让信息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全年“绿色方祥”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83期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日常工作检查督促,确保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工作交接不到位,影响工作推进。二是信息审查力度不够,信息公开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信息发布的时限及内容质量等方面有时需要上级部门督促提醒,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更新频率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严格落实“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防止涉密信息、涉政表述差错、敏感信息及违法信息上网。二是逐步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三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负责同志的业务水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