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8 09:4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公开办发〔2024〕1号)精神要求,现公布雷山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雷山县丹江镇永乐路36号,邮政编码:557199,联系电话:0855-333332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雷山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398条,动态类信息1665条,通知公告355条,公开县政府、县政府办印发文件25件,规范性文件4件,政策解读21条,政府常务会议信息53条,人事任免信息41条,办结网民留言50条,开展意见征集调查18期,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142条,回应关切37条,招聘信息42条,在线访谈3条。2023年,“雷山政务微博”发布信息838条,“雷山微政务”发布信息247期共10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雷山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2件,其中,一件为网站申请,因申请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不予受理;一件为快递申请,已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2023年未发生针对我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举报投诉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把关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同时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归档等工作。印发《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内容权威、准确、及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严禁涉密信息上网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安全工作。2023年,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一期,100余人次参加培训。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功能,推进栏目设置规范性、信息及时有效性、查询利用便捷度等方面建设,购买网站系统监测服务,第三方技术公司对网站开展自动扫描和人工复核,发现问题,立即交办,及时整改。严把政务新媒体开设关,进一步规范政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及时更新、维护官方微博和政务新媒体,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信息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五)监督保障方面。健全公开机制方面,设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政务公开人员,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多项工作制度体系,把“政务公开”纳入雷山县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开展自查,并对第三方评估和日常测评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发布的政策解读多数以文字解读为主,图解少,不能很好的向群众宣传相关政策;二是应公开尽公开不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创新发展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多样化;二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公开应公开信息,提高公开率和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三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公开形式、优化政务服务,拓展政民互动交流途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共收费5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