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林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姓名/主体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雷山县望丰乡青山村村民委员会 | 雷林罚决字[2025]6号 | 违法使用林地 | 雷山县望丰乡青山村村民委员会于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雷山县望丰乡青山村村民委员会在未取得使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在青山村“干售晓—干条交”(小地名)和“干豆九—欧布”(小地名)修建两条产业路,违法使用林地。经查验,违法使用林地面积0.9528公顷(其中:乔木林地0.9229公顷,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0.0299公顷;2.森林类别:国家公益林0.5197公顷,商品林面积0.4331公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 罚款和其他 | 1.责令雷山县望丰乡青山村村民委员会于2025年12月30日前对违法使用0.9528公顷的林地恢复植被和生产条件,补种树木2387株(0.9528公顷×15亩×167株/亩×1倍)。 2.依法处雷山县望丰乡青山村村民委员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每平方米10元罚款,共计玖万伍仟贰佰捌拾元肆角捌分(0.9528公顷×15亩×666.67平方米×10元/平方米=95280.48元)。 |
9.528 | 2025.2.19 | 2099.12.31 | 2025.5.20 | 雷山县林业局 | 处罚类别-其他:对违法使用0.9528公顷的林地恢复植被和生产条件,补种树木2387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