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和“工程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印发实施,为便于政策理解把握,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两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重点任务
(一)规范服务场所
依托县政务服务大厅“企业之家”,建设“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和“工程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统一对外提供审批代办服务和工程项目联合审批服务平台。
(二)配齐配优人员
明确由政务服务大厅“企业之家”服务管家为“两中心”的代办联络员,履行收件受理、转办督办、综合协调等职责。由行政审批、招商引资部门政策法规人员为审批代办服务专员,由涉及工程项目审批部门的审批人员为工程项目联审联批人员,为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提供全流程审批帮办代办,为项目建设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帮办代办、联合审批、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服务。
(三)建立完善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了《雷山县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和重大重点工程项目“联审联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推进“两中心”建设、管理、运行。二是建立了《雷山县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机制》,推行“代办领导+代办服务专员+代办服务联络员”服务,实现符合条件的备案项目、正式签约招商引资项目全程帮办代办。三是建立了《雷山县重大重点工程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进入“工程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统一受理、预审、流转,为重大重点工程项目提供专业辅导、定制服务。
第二部分:保障措施。
主要是明确联席会议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
二、工作流程
(一)审批代办服务中心代办流程
1.受理申请。由发展改革、投资促进、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将项目信息推送到“审批代办服务中心”或引导企业直接到“审批代办服务中心”进行申报,“审批代办服务中心”组织企业填写申请表,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审定。
2.项目对接。联席会议明确代办服务小组与项目业主对接,制定“一件事”任务清单,推行“一图一表”服务。
3.项目审批代办。代办服务小组协同业务职能部门、项目业主、第三方技术机构等,开展代办工作。
4.项目报结。项目完成代办目标任务,由代办服务小组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项目结项报告。
(二)工程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工作流程
1.项目启动。本着自愿原则,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向“工程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启动“联审联批”程序。
2.中心对接。联席会议明确项目对接小组开展项目对接,梳理项目建设需求和报建计划,提请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重大项目对接会”,完善工程建设方案等。
3.全程辅导。项目对接小组辅导项目业主开展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人防报建、消防审查、施工许可等各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准备指导,必要时组织各部门集中辅导。
4.联审联批。在项目工程建设方案稳定且其他条件基本具备的前提下,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发起联审联批会议,对项目进行一次性告知、并联审批,对不满足审批条件的项目一次性告知项目全流程所需办理审批事项和需要补充申请材料等,最大限度压减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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