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6 16:4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工作提示》文件要求,我社结合工作实际,现公布雷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阅览,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雷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55-333121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积极主动公开供销工作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公众传递供销工作的最新情况。2024年,我社通过雷山县人民政府网部门栏目公开各类信息53条,其中公开政策文件信息3条、其他信息50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也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雷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细化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和方式,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的分管领导和长期维护业务人员,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版块内容,严格遵守“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注重从实际出发,采取多样化的公开形式,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的便利性和效率。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网站的管理,及时更新网站公开栏目。

(五)监督保障。持续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负责同志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整体推进,分步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在工作制度方面,重点加强人、财、物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在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公务活动中,在确保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全面公开本部门的职能职责、重大决策、便民措施、热线电话等内容。此外,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定期开展自查和自评,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的深度和实用性不足,不能完全满足公众的需求;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除了政府网站外,其他新媒体平台的利用不够充分。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内容的策划和审核,深入挖掘有价值的信息,提高信息的质量和实用性,同时加大对我社农资供应、项目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重点工作信息挖掘,提升供销社特色亮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探索利用抖音、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等制度,从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上对信息公开加以规范,保障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