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07 15:1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工作提示》精神要求,现公布雷山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雷山县丹江镇永乐路36号,邮政编码:557199,联系电话:0855-333332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雷山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执行《条例》和国家、省、州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围绕县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切,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24年,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21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雷山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6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其中,3件为网站申请,3件为快递申请,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国民经济、农村宅基地、土地征收补偿、规划设计等方面,已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2024年未发生针对我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举报投诉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4年5月购买校对监测系统,对发布信息进行发布前校对,发布后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印发《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内容权威、准确、及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严禁涉密信息上网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安全工作。2024年,发布动态类信息1267条,通知公告403条,公开县政府、县政府办印发文件12件,规范性文件1件,政策解读6条,政府常务会议信息53条,人事任免信息68条,办结网民留言70条,开展意见征集调查20期,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87条,回应关切15条,招聘信息52条,在线访谈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严把政务新媒体开设关,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及时更新、维护官方微博和政务新媒体,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信息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2024年,“雷山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52条,“雷山微政务”发布信息224期共948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健全公开机制方面,设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政务公开人员,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多项工作制度体系。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的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需加强;二是创新亮点工作不够突出。三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提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紧扣国家、省、州各项重大改革和关键举措,围绕稳岗就业、助企纾困、重点民生等重点领域,继续优化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关切回应等工作。二是坚持创新融合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平台,更好统筹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持续创新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三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