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公开办发〔2023〕1号)精神,现公布雷山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398条,其中,公开县政府、县政府办印发文件20个,规范性文件5个,发布政策文件解读11条,人事任免信息61条,政府会议42条,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165条,招聘信息27条,在线访谈4条。全年发布政务微博807条,发布政务微信242期共1312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雷山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10件,我办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已及时处理回复。2022年未发生针对我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举报投诉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先后召开工作总结会暨业务培训会议,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政务公开高效运行,我县双管齐下,着力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通知》,确保发布信息内容权威、准确、及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严禁涉密信息上网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安全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抓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根据国家、省2022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对网站栏目进行优化调整。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和内容运营机制,及时更新、维护官方微博和微信平台,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信息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五)监督保障方面。健全公开机制方面,设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政务公开人员,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多项工作制度体系,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促进政务公开公众参与依法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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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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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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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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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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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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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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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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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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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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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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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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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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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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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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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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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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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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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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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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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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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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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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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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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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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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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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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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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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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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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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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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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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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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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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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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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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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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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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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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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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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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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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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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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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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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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不到位。发布政策文件的部门,未按要求完善图文政策解读,甚至以政策文件本身来充数,不能很好的向群众宣传相关政策。二是应公开尽公开不够。出台各项政策及发布政府等文件时,各发布单位未能及时将文件发给信息中心,导致政务公开不够及时。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协调组的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力争做到政务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发布政府及办公室所发布的文件、政策、会议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