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5 16:0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公开办发〔2023〕1号)要求,现将雷山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leishan.gov.cn/zfxxgk/zfxxgkzn/index.html)。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雷山县公安局联系(地址:贵州省雷山县丹江镇蚩尤大道,邮编:557100,电话:0855-333131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结合公安管理工作实际,按照便利、适用、有效的原则。雷山县公安局依托雷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单位政务公开栏和各类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公安工作相关信息。2022年,雷山县公安局认真对照《条例》第20条和21条规定主动公开信息2727条,信息内容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道路交通设施等信息,推进了办公透明化、公开化。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县公安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公开质量。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后管理,特别是重要政府信息的管理情况。三是加强动态更新,局属各单位密切配合,定期公开相关内容。四是加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网站安全管理,开展网络安全检查,2022年,共检查企事业单位60家次,对24家单位进行预警通报。

(四)平台建设。2022年,雷山县公安局暂未建立专用门户网站,信息主要通过雷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单位政务公开栏和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

(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细化责任。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名工作员负责内容发布、日常协调、督促检查和部署落实等具体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7

行政强制

3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雷山县公安局充分利用各类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网络媒体和公告栏等线下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是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新媒体平台的宣传性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发布形式多样化有待提升;三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限、措施还有待规范和完善。为将政府信息公开办出成效,拟从以下方面着手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载体,拓宽公开渠道,深化政民互动,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尽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三是进一步开展学习交流,组织实操演练,提高队伍应对复杂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本单位在办理已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