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leisha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雷山县永乐路36号,邮编:557199,电话:0855-333332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以公开、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目的,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制度逐步规范,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现将我办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全年共发布信息9526条,概况类信息更新量36条、 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3559、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5345。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二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实时主动公开当前重要工作、活动等政府信息。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将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解读作为重点,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及时关联,2021年公开政策文件41件,政策解读17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各类信息1077条,其中微博928条,微信公众号221期共960条信息。四是完善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认领、呈批、交办、承办、回复”五个环节,确保网民关切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年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回应群众诉求57件,平均办理时限为25天,办结率为100%,做到及时回复公众信息,群众满意度高,全年满意度100%。发布网上调查和意见征集7期。五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 “重点领域公开”专栏,下设住房保障、重点项目、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稳岗就业、义务教育、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公共文化服务、食品药品监督、涉农补贴等栏目,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公开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23条,公开县级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151多条。就业、医疗、养老、环境保护、惠农政策、住房保障等相关领域信息共计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县政府办3件,政府部门5件,1件结转2022年,平均办理时限为11.37天。2021年未发生针对我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实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举报投诉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先后召开了工作推进会、业务培训会议,专班研究会议部署工作,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政务公开高效运行,我县双管齐下,着力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我县出台了《雷山县2021年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雷山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评估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任务,使政务公开内容更加全面、更加规范。按照省、州政府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认真展自查自评,对网站错链、错别字等进行检测整改,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
(四)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实现布局合理化、搜索智能化、解读多元化。二是完善栏目梳理。坚持“全目录、全流程”分类梳理编制,全面梳理开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资源库,在本地网站上实现“可看、可查、可用”,方便群众找到公开信息,打通目录与公开信息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我县共开设23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其中微博5个,抖音1个,微信公众号17),均已登记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和贵州省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目标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委对县直机关、乡镇2021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制定目标考核实施方案,按季度对纳入考核范围的县直部门和乡镇进行了评分和排序。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全年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2次,举办各类培训2次,接受培训人员数200余人次;三是强化督促落实。针对部分乡镇、部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不定期在网上进行抽查通报,督促各地各部门举一反三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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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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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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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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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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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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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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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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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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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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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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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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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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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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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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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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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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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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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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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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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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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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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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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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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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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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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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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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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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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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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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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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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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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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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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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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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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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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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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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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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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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8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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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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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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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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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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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不够重视,没有及时更新维护网站栏目,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栏目经常超时未更新,信息发布量偏少。二是政务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不清楚要更新什么内容,更新内容与栏目设置不一致。三是发布审核机制不健全,没有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落实发布机制,错敏字、错链等问题时有出现。四是人员变动较大,政务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要全面降实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协调组的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别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催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降到实处。并且,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别公开、假公开,应该公开没有全部公开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定予以责任追究。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环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阔群众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努力形成各级干部大力抓政务公开、群众积极关怀政务公开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