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leishan.gov.cn/zwgk/zfxxgkzl/zfxxgknb/2020/。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雷山县永乐路36号,邮编:557199,电话:0855-333332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雷山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以公开、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目的,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制度逐步规范,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现将我办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0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总1115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52条,政务动态信息376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6202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各类信息1077条,其中微博710条,微信公众号367条。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将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解读作为重点,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及时关联,2020年共发布政策文件31件,政策解读11条;完善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认领、呈批、交办、承办、回复”五个环节,确保网民关切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年内办理政府网站网络留言25条,公开13条。二是着力强化权力监督。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过的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加大督办落实,推进结果公开,全年124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结124件,办结率100%,满意113件,其中满意率为91.12%;政协委员提案91件,办结91件,办复率100%,其中满意90件,满意率为98.90%。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 “重点领域公开”专栏,下设社保信息、住房保障、重点项目、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政府采购等栏目,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公开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42条,公开县级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624多条。扶贫、医疗、养老、就业、环境保护、惠农政策等相关领域信息共计5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6件,已按时办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回应群众诉求16件,回复阳光信访3件,全部按时办结,及时回复公众信息,群众满意度高,全年满意度100%。2020年未发生针对我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实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举报投诉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先后召开了工作推进会、业务培训会议,专班研究会议部署工作,梳理编制26个领域目录,根据领域目录构建公开专题。我县已在8月底完成目录梳理工作,建立目录公开专栏,完成基层政务标准目录的公开。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政务公开高效运行,我县双管齐下,着力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我县出台了《雷山县2020年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任务,使政务公开内容更加全面、更加规范。定期统计汇总季度年度报表,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季度开展自查自评,对网站错链、错别字等进行检测整改,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优化政府网站专栏。8月底完成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专题》专栏建设,11月初上线政府组成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政府网政务公开专题页面,11月中旬完成“知识库”的建设和更新,12月底完成规范性文件“文件库”建设录入及上线工作。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对政府组成部门和乡镇的微信公众号、微博、APP、抖音、快手等新媒体进行了全面监管,对更新不及时、同一平台开设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了集中清理整合,对符合上午进行关闭,并完成政务新媒体备案10个。
(五)监督保障方面。修订完善我县政务公开考核标准,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优化调整考核方向,指引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对照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坚持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制度,持续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按季度通报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意见及下季度重点任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扎实有效。举办全县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有针对性、科学性设置各业务课程,为提升政务公开注入专业力量新鲜血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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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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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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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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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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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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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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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31 |
-4 |
1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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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2 |
-37 |
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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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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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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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799 |
-53 |
7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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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75 |
-28 |
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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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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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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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7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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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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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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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61 |
29383.28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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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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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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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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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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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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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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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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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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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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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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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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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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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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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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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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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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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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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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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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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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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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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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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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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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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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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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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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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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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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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认识有待提高。部分单位主动公开的思想认识不足,个别文件没有做到及时完整上网发布;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有待提升。政策解读数量有限,且多以文字形式展现,图解、数字化等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解读产品还比较少。三是对新媒体的监管有待加强。政务新媒体开设种类繁多,抽查监管缺乏相应的技术手段和专业技能,日常监管机制不够健全,运维管理还不够规范有序。四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待提高。部分事项主动公开力度还不够大,部分栏目仍然存在公开不彻底的问题,对必须公开、对内公开、对外公开、定期公开等内容界定不明确,相关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一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思想认识。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具体”的工作机制。二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继续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度。三是持续加大新媒体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关注政务新媒体的运行情况,常态化自查栏目是否更新、信息是否准确、链接是否可用、要素是否齐全、互动回应是否及时等,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持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制定完善工作指南及流程,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应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全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报告事项
雷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