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强化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抓好雷山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明确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是强化沟通协调。州生态环境局雷山分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及各乡镇(街道)加强沟通协调,全面协同作战,形成排查整治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
三是强化深入排查。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入河排污口进行了初步排查,辖区内入河排污口主要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口5个,已督促各城镇污水处理厂按照《关于印发〈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的通知》要求规范化设置了排污口标识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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