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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事项办理情况公示(第2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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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投诉办理表

 

                                                     (第24批  2018年12月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X520000201811270005

县自来水公司取水口设在鸡鸠水库坝下,该处水质脏、黑、臭,有人在水库里饲料养鱼,水质受到污染。

雷山县

1.雷山县鸡鸠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于2012年10月15日取得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文件(黔东南州环评[2012]13号),项目总库容1205.47万m3,项目于2014年2月10日开工建设,于2016年12月27日通过省级蓄水阶段验收,于2018年3月12日下闸蓄水,现已蓄水约800万m3。2.根据2018年5月31日省人民政府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雷山县鸡鸠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8]69号),鸡鸠集中式饮用水取水口于原鸡鸠村取水口调整为鸡鸠水库内,目前雷山县城饮用水取水口位于鸡鸠水库坝下游约20米处。雷山县自来水公司发现水库有大量鱼,2018年10月以来有人在水库投放料饲,为了判断取水口水质是否受到影响,该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委托贵州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凯里监测站对鸡鸠水库坝后取水口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耗氧量为7.2mg/L、氨氮为2.6mg/L,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值。3.贵州水投格林环境有限责任公司系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渔业板块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规划设计、生态养殖、环境评价等服务型企业。该公司根据2018年5月6日省人民政府(黔府专议〔2018〕32号)专题会议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环保厅拨付专项资金,省农委具体指导,由省水投集团公司承担,紧急启动全省网箱拆除鱼苗收购转运工作安排,该公司对鸡鸠水库养鱼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安排,该公司于2018年5月将转运的60万斤鱼(草鱼和花鲢鱼)投放到鸡鸠水库,于2018年7月涨水流出一些,于2018年10月在一级保护区内放置捕鱼设施,并开始投放饲料诱鱼捕鱼,于2018年10月22日开始转运了一部分捕获的鱼。4.由于鸡鸠水库蓄水为第一库水,库区内的植被腐烂和大量养鱼,导致水库蓄水呈浅褐色。

 一、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1.贵州水投格林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按照整改要求,将鸡鸠水库鱼饵料全部清运,完成饲料清除和禁止投料的整改工作。

2.贵州水投格林环境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对水库鱼进行捕捞,预计于2018年12月4日进行转运第五批捕获鱼,转运数量预计1万斤。

3.把库坝下取水口移到鸡鸠水库坝内取水,用于临时搭接生态流量管的管件材料已购买到位,县自来水公司将于2018年12月4日开始实施县城自来水取水管与生态流量管搭接工作,预计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水库内取水工作。

二、下一步整改方案

1.督促贵州水投水务集团雷山有限公司加快县城自来水管与生态流量管永久连接工作,于2019年5月底前完成县城自来水管与水库取水管永久连接,确保饮用水安全。

2.督促贵州水投格林环境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对鸡鸠水库的鱼进行捕捞清运,并于明年汛期鸡鸠水库放水后将剩余放养鱼全部捕捞清运,确保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全部放养鱼清除工作。                3.督促贵州水投水务集团雷山有限公司在2019年4月汛期时放水将库内水进行更换,改善水库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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