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州生态环境局雷山分局强化汛期环境安全管控,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一是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非煤矿山、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环境敏感领域开展地毯式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提升应急防范能力。开展企业环境应急专项检查,对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应急物资配备情况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提升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三是强化值班值守。明确专人进行值班值守,要求值班领导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信息报送,确保遇到突发环境事件时迅速响应、科学有序应对,把生态环境损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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