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雷山县和榕江县两地环保部门以“水十条”和环保执法“风暴”行动为契机,对都柳江支流上下游沿线开展环境联合执法行动。行动中,查处在我县境内一正在作业乌鸟河石材加工厂,该厂涉嫌未批先建,无水务部门河道砂石开采许可证,在开采中造成河流污染和水土流失。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立即对该厂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雷环改决字[2016]18号),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在15日内自行拆除设备。通过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我局将继续联合榕江县环保部门对都柳江沿线有关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形成信息共享、污染共治的长效机制,切实对都柳江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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