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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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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情受到事故伤害的;

(3)患职业病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7)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等等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三、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国家制定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护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治。

四、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

工伤保险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以及农民工,包括城市职工、农村职工和个体工商户。

五、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标准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刚由用人单位和社保局的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

六、发生工伤怎么办?

发生工伤之后,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伤待遇;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受伤后对法律政策不清楚,可以到受伤地的劳动部门咨询或者找律师咨询。

七、不属于工伤的情形?

(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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