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龙头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雷山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相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时完成。未能按时完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草案编制与送审工作的,决策承办单位需于《目录》计划完成期限届满前15个工作日内,向县人民政府书面说明未能按时完成承办事项的理由和依据。
二、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等方面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目录》中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承办单位不得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五、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草案编制与执行等全过程形成的档案管理。
附件:雷山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6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雷山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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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法定程序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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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雷山县公墓殡葬一体化建设项目工作方案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民政局 |
2026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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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雷山县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工作方案 |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发展改革局 |
2026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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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定雷山县管道天然气(LNG)配气价格及销售价格收费标准工作方案 |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发展改革局 |
2026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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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雷山县殡仪馆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工作方案 |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发展改革局 |
2026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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