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雷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县司法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将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承办单位共同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增、减《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承办单位按程序向县人民政府书面申请调整。
附件:雷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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