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政府文件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2903465
  • 信息分类: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5-26
  • 文  号:
  • 〔2021〕35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雷山县评估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雷山县评估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 分享:



各乡(镇)人民政府、龙头街道办事处,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雷山县评估验收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雷山县评估验收实施方案

为全面总结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下简称保护区)雷山县辖区建设阶段性成果,确保顺利通过文化和旅游部评估验收,成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根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评估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20〕5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目标,不断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能力,推动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雷山县评估验收工作顺利推进,决定成立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雷山县评估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其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游美昆  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副组长:杨  和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许  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先贵县委办主任

        梁定华县政府办主任

        吴翠凤   县委编办主任

        刘光灿   县发改局局长

        杨箭标   县教科局局长

        杨  箭   县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刘瑶瑶   县民宗局局长

        李光祖   县财政局局长

张  鹏   县人社局局长

        唐禄鹏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潘昌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恒林   县住建局局长

            王安福县扶贫办常务副主任

        王宾洲   县卫健局局长

        潘国雄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金志雄   县市监局局长

        唐家英   县妇联主席

        文贵华   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宋正智   丹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德   西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余书韬   大塘镇人民政府镇长

        唐正达   郎德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正才   永乐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小华   望丰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启通   方祥乡人民政府乡长

            潘承光   达地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潘国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评估验收工作成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协调解决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评估验收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相关政策,部署涉及全局的重大任务;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掌握保护区文化生态构成基本情况。

1.保护区行政概况与文化类型。掌握保护区行政规划范围、面积、人口数量和民族构成等基本情况。(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县民宗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自然地理概况。全面掌握《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2016—2030)》与我县相关的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土地利用、文化旅游发展等专门性规划和国家地质公园、文化公园、自然保护区等专项规划相衔接情况。统计和掌握保护区内国家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数量与保护建设情况。(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全面掌握保护区内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名录、代表性传承人、项目保护单位和国家级、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基本情况,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非遗主题旅游宣传工作情况。(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物质文化遗产概况。支持区域内传统村落、街区、社区建设,让传统村落、街区、社区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和展示的空间。全面掌握保护区内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数量和保护建设情况。(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民宗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立健全保护区相关制度,加大保护区经费投入。

5.总体规划及实施情况。全面掌握《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2016—2030)》实施情况。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研究制定本地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相关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制定出台配套地方性法规和文件。出台与保护区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统计近年来雷山县及各乡(镇)出台有关文化生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文件。(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总体规划实施细则。以规划为抓手,强化规划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把规划实施贯穿到保护区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研究制定保护区总体规划实施细则,全面总结总体规划贯彻实施成效。(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保护区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保护区组织建设,建立完善的保护区管理机构和落实相关人员。建立科学、有效的专家咨询制度和社会参与制度。全面掌握保护区内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参与保护区建设情况及成效。(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9.加大保护区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将保护区建设经费纳入当地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探索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鼓励社会力量进行资助,逐步形成中央财政补贴、地方财政支持、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加强档案建设与管理。建立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使用机制,妥善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绩效评估。

11.传习场馆建设。建设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根据当地实际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馆,根据传习需要办好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传习中心、传习所和传习点。鼓励将具有地域、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元素或符号运用在当地城乡规划和设施建设中。认真梳理近年来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馆建设情况。(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民宗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整体性保护。着力维护和改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条件和实践环境,保护和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文化生态。处理好社区、社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关系,实施空间区域的整体性保护,促进保护区良好社会环境的建设。做好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重点区域和苗族民歌等重点项目保护工作,做好历届苗歌歌唱大赛活动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3.抢救性保护。定期开展保护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记录工程,制定分类保护政策措施,加大对濒危项目的扶持力度。列出保护区内濒危项目和传承人清单,有序推进开展非遗项目数字化建设和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做好非遗抢救性记录成果梳理与运用。(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4.生产性保护。充分挖掘保护区内传统工艺项目,编制相应的保障措施,促进生产性项目的健康发展。推动保护区建设与服务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加强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全面掌握雷山县非遗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增收,助力脱贫攻坚情况,认真总结非遗保护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经验与成效。(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妇联、县工信和商务局、县扶贫办、县民宗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代表性传承人保护。研究制定相关奖励与监督机制,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支持,按时拨付传承人补助经费,资助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等活动。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帮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提高传承能力,组织开展传承人职称认定和公布。全面掌握非遗传承人群培训情况。(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中小学校)

16.传播工作。支持和鼓励保护区内各类学校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编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辅导读本,在保护区内的部分特色学校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乡土课程,在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或开设选修课,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认真梳理近年来我县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成果。(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各中小学校)

17.数据库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建立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配备相关的专业人才,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广泛利用和社会共享。认真梳理全县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情况,做好濒危项目基础数据的采集整理及运用工作。(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护区规划可行性评估。

18.保护区建设可持续性。加强保护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培训;建立一支文化生态保护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生态保护工作,促进保护区建设规划的可持续性。(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提升保护区的影响力。

19.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传统节日等重要节点在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传播活动,定期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区域性展示展演,培育形成有影响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活动,进一步提高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见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生产性保护评估。

20.民族文化保护利用。挖掘保护区内传统工艺项目资源,抓好锦绣计划和民族医药保护,培养一批能工巧匠,培育一批知名品牌,推动传统工艺振兴;组织开展区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传统工艺相关技能培训,带动就业,精准助力民族地区贫困群众脱贫增收。认真梳理近年来我县在促进传统工艺振兴、民族医药传承发展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及成效。(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民宗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县扶贫办、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可推广性评估。

21.做好保护区内经验总结与推广,加强与其他保护区之间的学习交流。认真总结梳理保护区建设典型经验和亮点工作,强化宣传,扩大影响。(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创新性评估。

22.抓好保护区管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生产性、整体性保护,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加强文化生态区域性整体保护理论和实践研究,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梳理近年来保护区建设、非遗保护理论成果。(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步骤

(一)资料收集。2021年5月31日前。各单位按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评估指标体系分解表》标准进行责任分解、落实责任、分步实施,完成所有佐证材料和数据的收集整理并编号归档并撰写好我县自查评估报告。

(二)迎接验收。2021年6月1日—6月30日,评估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迎检工作进行查缺补漏,接受省、州检查验收。2021年7月1日后,迎接国家暗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工作的对接和开展,制定本部门评估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精心组织好评估验收各项筹备工作。

(二)强化统筹,有序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迎接评估工作,对照职责分工,细化时间表和责任链,将各项任务具体到项、落实到岗、量化到人,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验收。建立定期调度、协调机制,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指导解决,确保迎接评估工作有序 推进、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同,形成合力。各项目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无缝对接、协同攻关机制。责任单位要服从工作大局,立足职责分工,主动配合牵头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评估验收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以及各地在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全民参与到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中来。

附件: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评估指标体系分解表


附件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评估指标体系分解表

1.基本情况(基础项)

项目

指标

内容与说明

责任单位

备注

1-1保护区

1-1-1保护区名称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1-1-2《总体规划》通过时间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1-1-3保护区总面积

)平方公里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基本情况

1-1-4行政区划范围

)市、( )区、县;(

)乡、镇;(

)村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1-1-5人口总量

)万人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1-1-6民族构成


县民宗局

1-2自然地

1-2-1国家森林公园名称及数量

含公布文件、管理建设成效总结

县林业局


1-2-2国家湿地公园名称及数量

含公布文件、管理建设成效总结

理概况

1-2-3国家地质公园名称及数量

含公布文件、管理建设成效总结

县自然资源局

1-2-4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称及数量

含公布文件、管理建设成效总结


1-3非物质

1-3-1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名录

联合国教科文( )项;国家级( )项;省级( )

项;县级( )项;县级( )项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1-3-2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项目类别

民间文学( )项;传统音乐( )项;传统舞蹈(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项;传统戏剧( )项;曲艺( )项;传统体育、

游艺与杂技( )项;传统美术( )项;传统技艺

( )项;传统医药( )项;民俗( )项

1-3-3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国家级( )人;省级( )人;县级( )人;县 级( )人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1-3-4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 传承人类别

民间文学( )人;传统音乐( )人;传统舞蹈(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人;传统戏剧( )人;曲艺( )人;传统体育、

游艺与杂技( )人;传统美术( )人;传统技艺

文化遗产概

( )人;传统医药( )人;民俗( )人

1-3-5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认定

国家级( )个;省级( )个;县级( )个;县

级( )个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1-3-6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包括历年所荣 获“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国家级( )处;省级( )处;县级( )处。(含

申报材料、公布文件);雷山县“千村百节”相关 佐证材料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1-3-7文化旅游情况

1-3-7-1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

1-3-7-2文化旅游重点项目投入、建设情况

1-3-7-3近两年文化旅游统计报告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1-3-8非遗旅游宣传

1-3-8-1非遗旅游宣传营销推介情况

1-3-8-2非遗旅游营销相关方案、活动、总结等佐证 材料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1-4其他文 化资源与文 化生态概况

1-4-1文物保护单位

国家级( )处;省级( )处;县级( )处。近

年文物保护总结;侗族村寨申遗工作推进情况及佐证 材料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1-4-2传统村落

国家级( )个;省级( )个。(含汇总表、公布

文件)

县住建局

1-4-3历史文化名城

国家级( )个;省级( )个。(含汇总表、公布 文件)

县住建局

1-4-4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国家级(  )个;省级(  )个。(含汇总表、公布文件);2017年—2020年传统村落建设工作总结;补助资金、规划及建设的相关文字、简报、总结等,数字博物馆建设情况(2017-2019);传统村落保护中民族文化场所、空间保护优秀案例材料

县住建局

2.合规性评估(基础项)

指 标

具体问题

责任单位

备 注

2-1-1总体规划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2-1-1-1保护区总体规划是否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县发改局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规划(含:雷山县十二五、十三五规划)

2-1-1-2全县非遗保护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十三 五期间全县获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清单及完成情

况)

2-1-22017—2020县政府工作报告

2017—2020年度县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

县政府办


2-1-3保护区建设进度管理机制

2-1-3-1是否有保护区建设进度表

2-1-3-2保护区建设是否按照进度表实施

2-1-3-3是否有实施进度监督机制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1-4总体规划实施进度

2-1-4-1目前保护区建设已经完成总体规划中该期限 的百分比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2-1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文件

2-2-1-1地方性法规和文件的名称和发布时间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2-1-2地方性法规和文件的发布数量及规划法规的

完成比例

2-2-1-3地方性法规和文件是否有效实施

2-2-2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文件的执行状 况

2-2-2-1地方性法规和文件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3总体规 划实施细则

2-3-1实施细则的制定

2-3-1-1是否已经制定总体规划实施细则

2-3-1-2实施细则的制定是否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3-2实施细则的可行性

2-3-2-1实施细则内容是否符合保护区实际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3-3实施细则的有效性

2-3-3-1保护区是否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部署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4保护区 组织管理制 度建设

2-4-1领导机构建设

2-4-1-1是否建立保护区领导机构

2-4-1-2保护区领导机构运作情况评价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4-2管理机构建设

2-4-2-1是否建立保护区管理机构

2-4-2-2保护区管理机构运作情况评价

2-4-2-3保护区非遗保护专门机构建设及编制人员配

置情况

县委编办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4-3专家制度建设

2-4-3-1是否建立专家咨询机构

2-4-3-2专家咨询机构运作情况评价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4-4社会参与制度建设

2-4-4-1是否建立保护协会以及纳入其他社会组织

2-4-4-2社会组织参与运作情况评价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5保护区 建设资金使 用合规性

2-5-1财务制度的建立

2-5-1-1是否制定了资金使用制度和其他财务制度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6档案管 理

2-6-1档案的建立

2-6-1-1是否建立较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6-2档案的管理使用机制

2-6-2-1是否建立档案的管理使用机制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工作绩效评估

3.1传习场馆

指 标

操作化问题

责任单位

备注

3-1-1传习场馆 数量

3-1-1-1传习场馆的数量(包括传习所、传承基地、博物馆、市民文化活动中心等)

3-1-1-2综合性传习中心、场馆的数量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1-2传习场馆 配置

3-1-2-1保护区重点传承区域的划定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1-2-2在重点传承区域设立综合性传习中心

3-1-2-3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县级以上)拥有传习场馆的数量、比例

3-1-2-4传习场馆配置合理性评价

3-1-3传习场馆 建设

3-1-3-1新建传习场馆与规划建设的比例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1-3-2利用已有基础设施作为传习场馆的比例

3-1-3-3传习场馆建设完成的情况统计

3-1-3-4传习场馆的设施是否完善

3-1-3-5传习场馆的设计功能是否发挥

3-1-3-6传习场馆工作人员状况,是否在传习所中得到激励

3-1-4传习场馆 与传承项目

3-1-4-1传习场馆(包括综合性传习中心)内的平均项目数量或容量

3-1-4-2传习场馆的利用情况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1-5传习场馆 与传承人

3-1-5-1传习场馆常驻与联络的代表性传承人数量

3-1-5-2代表性传承人在传习场馆的技艺传承状况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1-6传习场馆 的活动

3-1-6-1传习场馆房屋使用的频率

3-1-6-2传习场馆活动开展的频率

3-1-6-3传习场馆活动影响的范围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1-7传习场馆 资金来源和使用

3-1-7-1传习场馆资金结构是否多元化

3-1-7-2资金筹措的难易程度及其原因

3-1-7-3资金来源是否稳定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1-8传习场馆 的评价

3-1-8-1传承人对传习场馆的评价

3-1-8-2公众对传习场馆的评价

3-1-8-3工作人员对传习场馆的评价

3-1-8-4评估专家对传习场馆的评价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说明:传习场馆包括传习所、传习基地、博物馆、市民文化活动中心等。其中,处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重点区域、基础设施完善、工作人员齐全、多元传承项目、辐射地域较大、参与人数众多的传习场所被称为综合性传习中心。综合性传习中心由保护区认定。

3.2整体性保护

指 标

具体问题

责任单位

备注

3-2-1物质文化遗产、自

3-2-1-1 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关系密切的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景观是否被认定、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建档并挂牌

3-2-1-2 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景观是否得到了良好

然生态与非物质文化遗

的保存

产的整体关系

3-2-1-3遭到破坏的相关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景观是否有修复和恢复的措施

3-2-1-4是否与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景观保护主管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施行整体

性保护措施

3-2-2社区、社群与非物 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关系

3-2-2-1传统村落或者社区中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存量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县住建局


3-2-2-2社区居民中代表性传承人、传承人以及团体数量

3-2-2-3社区居民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相关活动的情况

3-2-2-4社区居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态度和评价(是否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3-2-2-5有无破坏保护区内传统村落、社区建筑以及其他设施的案例

3-2-2-6保护区是否有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区域、一般区域的相关保护措施,

实施效果如何

3-2-3保护区空间区域的 整体性保护

3-2-3-1保护区核心区域整体性保护的相关政策

3-2-3-2保护区核心区域是否限制开发

县住建局


3-2-4保护区良好社会环 境的建设

3-2-4-1是否开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相关的民族语言、地方方言的学习

3-2-4-2是否开展健康有益的民俗活动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3抢救性保护

指 标

具体问题

责任单位

备 注

3-3-1非物质文化遗产 资源状况

3-3-1-1保护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存量(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结果)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3-2非物质文化遗产 资源调查

3-3-2-1是否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制

3-3-2-2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项目的认定

3-3-2-3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项目传承人的认定

3-3-2-3每年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的次数

3-3-2-4有无跟踪调查机制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3-3濒危项目保护

3-3-3-1有无濒危项目清单

3-3-3-2对年事已高的传承人的保护措施

3-3-3-3濒危项目的保护措施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3-4抢救性记录

3-3-4-1抢救性记录的多样方式(文字、音像等)

3-3-4-2抢救性记录设备是否完备

3-3-4-3抢救性记录成果数量和质量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3-5抢救性记录建档

3-3-5-1抢救性记录成果是否建档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4生产性保护

指 标

具体问题

责任单位

备 注

3-4-1生产性保护基地 建设

3-4-1-1国家级和省级生产性保护基地数量、基础设施情况

3-4-1-2生产性保护基地资金投入

3-4-1-3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活态传习与展示空间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4-2生产性保护项目

3-4-2-1开展生产性保护的项目内容及数量

3-4-2-2是否有按照传统的生产方式传承的制度性安排

3-4-2-3生产性保护的开展情况(良性发展、一般、萎缩)

3-4-2-4从事生产性保护的传承人状况(是否在授徒,是否传授传统的生产 方式,是否受到扶持与激励)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4-3生产性保护的措 施与效率

3-4-3-1生产性保护是否促进了该项目的传承发展及惠民利民

3-4-3-2传统的生产方式是否得到保护与认可

3-4-3-3传统生产方式与现代化生产方式是否混淆

3-4-3-4生产性保护是否促进了保护机构(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4-3-5成果(作品)与社区和社会分享形式(用于公益或是商业目的)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5代表性传承人保护

指 标

具体问题

责任单位

备 注

3-5-1代表性传承人 状况

3-5-1-1各级代表性传承人情况统计(数量、年龄、性别、联系方式、身体

状况、居住地等信息)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5-2代表性传承人

的代表性

3-5-2-1代表性传承人在其所在社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获奖及成果统计)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5-3对代表性传承 人的支持措施

3-5-3-1代表性传承人的资助津贴是否按时、足量发放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5-3-2代表性传承人是否有传承场所

3-5-3-3是否为代表性传承人提供其他支持措施

3-5-3-4有无关心、走访代表性传承人的制度

3-5-3-5传承人参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培计划的情况

3-5-3-6代表性传承人对支持措施的满意度

3-5-4代表性传承人

3-5-4-1代表性传承人是否仍在传艺,收徒人数以及传艺效果如何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5-4-2代表性传承人是否举办培训班或在相关学校授课

传承工作及履行义务

3-5-4-3是否妥善保存相关实物和资料

的情况

3-5-4-4是否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3-5-4-5是否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公益活动

3-5-5代表性传承人 的奖励与监督机制

3-5-5-1是否制定代表性传承人的考核、奖励和监督机制,执行效果如何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5-5-2代表性传承人是否了解其权利和义务

3-5-5-3对代表性传承人是否实行了动态管理,有无取缔无正当理由不履行

义务的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案例


3-5-6对学艺者、后继 者的鼓励措施

3-5-6-1是否有奖学、助学措施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5-6-2可否参与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3-5-6-3是否提供学习、研讨、交流、展示展演的机会

3-5-7教育传承

3-5-7-1保护区内大中专院校、县级中等职业学校设立非遗相关专业、学生

数量等的情况

3-5-7-2非遗相关专业的学生就业情况

县教育和科技局


3-5-7-3设立非遗相关专业或课程、学生数量等的情况

各中小学


3-5-7-4开办情况统计,含学生人数统计、就业情况、经费投入、课程设置

3-5-7-5开展研培工作情况(含期数、人数、总结、效益)

3-5-7-6设立非遗相关专业、学生数量等的情况

雷山职校


3-5-7-7民族文化相关专业开办情况统计(含招生人数统计、就业情况、经

费投入、课程设置)

3-5-7-8开展研培工作情况(含期数、人数、总结、效益)


3-5-7-9其他非遗相关人才培训、培养情况

3.6传播工作

指 标

具体问题

责任单位

备 注

3-6-1非物质文 化遗产进校园

3-6-1-1民族教育“双百工程”项目示范学校名单和优秀名师名单

县教育局


3-6-1-2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课程设置、教材编写、教师配置

3-6-1-3民族教育特色学校是否举办相关的非遗展览展示活动、比赛,成立表演团队等(定

期与不定期)

3-6-1-4学生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的积极性

3-6-1-5雷山县第一、二、三届民族文化进校园成果展演活动资料

3-6-1-6民族民间文化项目示范学校名单

3-6-1-7近年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3-6-1-8雷山民族文化进校园辅导读物统计

3-6-1-9近两年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工作总结

3-6-2非物质文 化遗产项目展 示活动

3-6-2-1全县非遗展示馆等展示场所建设情况

3-6-2-2全县非遗展示活动的举办(次数、方式、参与的人数)

3-6-2-3举办展示活动的主体多元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

3-6-2-4展示活动的资金来源(多元性、稳定性)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6-3开展民俗 节庆活动

3-6-3-1传统节日活动(活动内容、形式、参与人数)

3-6-3-2文化遗产日活动(活动内容、形式、参与人数)

3-6-3-3健康有益的民俗活动(活动内容、形式、参与人数)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6-4非物质文

3-6-4-1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相关的出版物、发行量等(包括电子出版物和自媒体宣传)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化遗产成果出

3-6-4-2保护区是否有鼓励成果出版的措施和机制

3-6-4-3出版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3-6-5非物质文

3-6-5-1媒体关于保护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保护区建设报道的数量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化遗产的媒体

3-6-5-2当地媒体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栏目和专栏

展示

3-6-5-3是否建立了门户网站,自媒体宣传平台、微信号、公众号等


3.7数据库建设

指 标

具体问题

责任单位

备注

3-7-1数据库基础设 施和设备

3-7-1-1是否有专门的数据库基础设施

3-7-1-2数据库设备配备(是否能满足要求)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7-2数据库容量

3-7-2-1数据库收录的信息总量

3-7-2-2数据库数据的类型

3-7-2-3数据库信息的增量情况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7-3数据库专业人 才配备和管理机制

3-7-3-1数据库管理人员的专业情况

3-7-3-2是否建立数据库运作方式及管理机制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7-4数据库开放程 度和使用频率

3-7-4-1数据库是否与上级单位联网

3-7-4-2数据库是否向公众开放

3-7-4-3数据库使用频率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4.可持续性评估(基础性)

项 目

指 标

具体问题

责任单位

备 注

4-1保护区 建设规划的 可持续性

4-1-1总体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 平的契合度

4-1-1-1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水平

4-1-1-2总体规划有无不具备可持续性的内容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4-1-2总体规划和规划细则实施

4-1-2-1总体规划和规划细则实施进度

4-1-2-2总体规划和规划细则实施的保障机制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4-2保护区 建设保障机 制可持续性

4-2-1法律保障机制

4-2-1-1法律保障机制的建设情况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4-2-2领导机构

4-2-2-1保护区领导机构可持续性评价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4-2-3管理体制

4-2-3-1保护区管理体制可持续性评价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4-3保护区 建设工作可 持续性

4-3-1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

4-3-1-1抢救性保护的可持续性评价

4-3-1-2生产性保护的可持续性评价

4-3-1-3整体性保护的可持续性评价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4-3-2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

4-3-2-1传习场所建设的可持续性评价

4-3-2-2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奖励与监督的可 持续性评价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4-3-3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播

4-3-3-1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示活动的可持

续性评价

4-3-3-2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出版物的可持续 性评价

4-3-3-3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的可持续 性评价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4-4保护区

4-4-1保护区资金结构

4-4-1-1实验区建设资金来源中中央拨款、地

县财政局


方配套的状况及比例(2017—2020)

4-4-1-2县级财政对非遗保护、民族文化保护

相关财政资金投入情况。(含相关佐证材料的

收集整理)(2008)年以来,含非遗传承人补助

经费、非遗人才培养经费,用于民族文化保护

传承、文化空间保护等相关经费)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建设资金的

4-4-1-3县级财政对非遗保护、民族文化保护

可持续性

相关财政资金投入情况。(含相关佐证材料的

收集整理,2017—2020)

4-4-2资金来源的稳定性

4-4-2-1资金来源是否稳定

4-4-3各级实验区经费使用佐证材料收

2017—2020年雷山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佐证材料收集、整理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5.影响力评估(基础性)

项目

指标

具体问题

责任单位

备注

5-1民众认知度、 参与度

5-1-1相关名词的认知度

5-1-1-1“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普通民众中的认知度

5-1-1-2能否列举出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名称

5-1-1-3“文化生态保护区”在普通民众中的认知度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5-1-2相关活动的参与度

5-1-2-1列举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相关的活动

5-1-2-2是否参加过这些活动

5-1-2-3通过活动是否更加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5-1-3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5-1-3-1是否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法》

5-1-3-2是否知晓本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5-1-3-3是否知晓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5-2媒体报道

5-2-1传统媒体

5-2-1-1全国性电视和平面媒体有关保护区建设和工

作的报道量

5-2-1-2地方性电视和平面媒体有关保护区建设和工 作的报道量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5-2-2网络媒体

5-2-2-1通过关键词在网络检索相关项目的信息量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5-3 展示与展演

5-3-1大型活动的展示与展演

5-3-1-1本地举办的大型活动的展示与展演

5-3-1-2受邀参加外地大型活动的展示与展演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5-3-2节目录制与影视拍摄

5-3-2-1参加国家级电视台的节目录制

5-3-2-2参加省级电视台的节目录制

5-3-2-3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代表参加影视 剧、纪录片等影视拍摄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5-4扩大影响力 的举措

5-4-1制定方案

5-4-1-1是否制定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文化生态保护区影响力的方案

5-4-1-2实施扩大影响力的具体举措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5-4-2资金保障

5-4-2-1是否有宣传传播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资金预算

5-4-2-2扩大影响力的资金是否到位,执行效果如何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6.绩效评估(基础项)

项 目

指 标

具体问题

责任单位

备注

6-1民族文 化保护利用

6-1-1民族工艺

品发展情况

6-1-1-1 雷山县民族工艺品发展情况报告(2017—2019)

6-1-1-2 雷山县“两赛一会”材料(2017—2019)

6-1-1-3重点民族文化企业发展情况

6-1-1-4推动民族工艺品企业发展的相关办法及措施等印证材料。

6-1-1-5雷山县名工匠评选情况及相关评选材料(含评选办法、 名单)

县工信和商务局


6-1-2人才培养

6-1-2-1民族民间艺人职称评定工作情况(含认定办法、公布文件、 数据统计)

6-1-2-2支持民族民间艺人培训、培养相关措施、办法

6-1-2-3国家级、省级、县级工艺美术大师名单及公布文件

县人社局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6-1-3锦绣计划

6-1-3-1“锦绣计划”实施总结及相关印证材料

6-1-3-2支持妇女手工产业发展所获得的项目清单及相关印证材料

县妇联

6-1-4民族工作

6-1-4-1近年民族工作情况材料

6-1-4-2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相关总结材料

6-1-4-3近年来民族部门投入建设的文化空间保护利用基础设施, 如风雨桥、鼓楼、芦笙场、斗牛场、戏台、特色寨门等项目清单及 相关资料和图片

6-1-4-4所属社团组织开展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研究的有关材料

6-1-4-5省级、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名单及公布文件

县民宗局



6-1-5非遗扶贫

6-1-5-1全县非遗企业入选全国扶贫开发项目库情况

6-1-5-2指导全县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工作情况

县扶贫办


6-1-6民族医药 保护

6-1-6-1全县民族医药保护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6-1-6-2近三年雷山县民族医药保护工作总结

6-1-6-3开展民族医药传承人相关人才培训、培养佐证材料

县卫生健康局



6-1-7市场监管

6-1-7-1近两年我县取得国家药品批准文化的民族药品市场执法检

查工作情况材料

6-1-7-2近两年我县民族工艺品市场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材料

县市场监管局


7.可推广性评估(加分项)

项 目

指 标

具体问题

责任单位

备 注

7-1保护区内经验 总结与推广

7-1-1经验总结

7-1-1-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经验

7-1-1-2保护区管理与建设经验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7-1-2经验交流与推广

7-1-2-1开展的经验交流活动

7-1-2-2经验交流活动的形式

7-1-2-3经验推广的案例与效果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7-2保护区之间的 经验交流和推广

7-2-1经验交流

7-2-1-1是否参加过保护区之间的经验交流活动

7-2-1-2是否在交流活动中展示本保护区的成功经验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7-2-2经验推广

7-2-2-1其他地区是否接受本保护区的经验并在当地推 广的案例

7-2-2-2吸收其他地区成功经验在本地推广的案例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8.创新性评估(加分项)

项 目

责任单位

备 注

8-1  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8-2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8-3  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8-4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8-5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8-6 保护区管理方面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8-7 保护区建设理论探索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8-8 其他(加分项)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