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雷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创业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雷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创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不断巩固全县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按照《杭州市帮扶黔东南州工作队黔东南州对口帮扶工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度杭州市对口帮扶黔东南州项目计划的通知》(黔东南对口办通〔2020〕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对象
1.全县持有《残疾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
2.2019年已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百户创业”创业项目的,不再申报实施此次项目。
3.2020年已实施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不再申报实施此次项目。
二、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
资金来源于《杭州市帮扶黔东南州工作队东南州对口帮扶工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度杭州市对口帮扶黔东南州项目计划的通知》(黔东南对口办通〔2020〕1号)文件中批复实施的“雷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创业项目”所列东西部扶贫协作专项资金100万元。对符合本方案确定条件的200户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择业发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最高5000元(含5000元)的限额资金补助。
三、实施步骤及办法
(一)成立机构(2020年4月)。
为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的领导,决定成立雷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创业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晓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玉良(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金秀龙(县残联理事长)
成 员:李光祖(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财政局局长)
王安福(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扶贫办主任)
杨 箭(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局局长)
杨天伟(县林业局局长)
潘昌植(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金志雄(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潘国雄(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残联,金秀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人员具体办公。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和调度,定期研究和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宣传动员(20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各乡(镇)组织人员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发展需求进行摸底登记,引导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填写《雷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创业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1),对已入户登记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名单及所发展项目计划进行公示。具体名额分配参照《雷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创业项目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4)执行。
(三)实施项目(2020年5月1日至6月30日)。
2020年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享受2020年度雷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创业项目专项资金每户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
1.农业类。
(1)种植类:
①种植青钱柳1亩以上(包含1亩);
②种植中药材1亩以上(包含1亩);
③集中种植蔬菜2亩以上(包含2亩);
④食用菌种植600棒以上(包含600棒);
⑤集中种植笋用竹1亩以上(包含1亩)。
(2)养殖类:
①养殖猪4头以上(包含4头);
②养殖大牲畜(牛、马)1头以上(包含1头);
③养殖肉羊10只以上(包含10只);
④养殖鸡鸭鹅等家禽100只以上(包含100只);
⑤完成稻田防渗,并养鱼1亩以上(包含1亩)。
2.其他类:
①制售刺绣商品或其他手工艺品;
②开办农村电子商务专柜;
③开办实体经营店。
发展项目所采购实物价值或实际投资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均视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自主创业。
为充分调动广大残疾人创业热情,引导残疾人自主创业发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三、四级轻度残疾人的,原则上必须由残疾人自主实施项目;属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并确实缺乏劳动能力的,可按残疾人个人意愿,由其户籍内家庭成员代为实施,并确保残疾人在项目实施中确实获得经济收益。
(四)实地验收(2020年7月1日至7月30日)。
实地验收由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参与验收人员由各乡(镇)自行确定。在验收过程中,验收组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所采购的实物或所实施的项目认真对照《雷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创业项目申请表》和《雷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创业项目验收标准》(详见附件3)进行验收,填写好《雷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创业项目验收表》(详见附件2),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县残联)备案,验收结果汇总列表进行公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所发展的产业项目必须是其自筹资金投入方可给予验收和补助,利用国家项目资金投入的项目不予验收和补助。乡(镇)验收结束后,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形成项目复核组,对各乡(镇)项目按照20%的比例进行复核验收,复核结果与乡(镇)验收情况一致的,认定项目实施有效;复核结果不相符的,由各乡(镇)组织进行限期整改,确保项目实施真实可信,杜绝实施对象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的现象发生。
(五)报账支付(2020年8月1日至30日)。
县残联会同县财政局将贫困残疾人创业项目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划拨到各乡(镇)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各乡(镇)以《雷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创业项目验收表》及乡(镇)领导签批的发放清册为报账依据,在发放清册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通过“一折通”兑现给贫困户。
(六)项目监管。
各乡(镇)要明确人员全面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在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要对其发展的产业跟踪检查,收集影像。要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采购优质畜种苗,防止采购带病的家畜、家禽和弱苗、病苗。对骗取补助资金的农户和审查不严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县扶贫办、县残联要切实加强指导,并作好相关政策解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配合工作,确保项目按期推进。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调查,选准对象。
各乡(镇)要认真做好项目调查,尽可能地调动广大残疾人的创业热情。在项目户的确定中,要确保有发展能力,有发展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受益,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
(二)加强宣传,做好引导。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政策宣传,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发展产业要本着“实事求是、自主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要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最大限度调动贫困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决杜绝贫困户等、靠、要的思想。
(三)加强指导,做好培训。
县残联要切实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做好项目相关政策解释,并做好项目实施的日常调度工作。各乡(镇)要聚焦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形成合力,组织人员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发展的产业项目分类进行培训,安排专人到村到户加强服务指导,提高项目实施和产业发展成效,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实施因户施策实施项目,不断补齐残疾人脱贫短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四)加强督查,做好调度。
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工作督查,定期研究和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准确掌握项目实施进度,要加强督查成果运用,加强日常调度,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
(五)加强监管,做好总结。
县残联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资金,并按照项目验收情况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各乡(镇)要加大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执行乡级报账制,安排专人管理,并及时按资金划拨规范流程兑现给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项目实施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并及时完成资金报账和项目总结等相关工作。
附件:1.雷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创业项目申请表
2.雷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创业项目验收表
3.雷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创业项目验收标准
4.雷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创业项目名额分配表
附件1
雷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创业项目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残疾人证号 |
|||
申请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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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联系电话 |
|||
申请项目 |
投资项目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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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户基本情况 | ||||
(必填) | ||||
村民委员会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乡镇人民政府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县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雷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创业项目验收表
验收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申请人姓名 |
残疾人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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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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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完成产业项目名称 |
完成产业项目规模 |
按标准核算价值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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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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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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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 | ||||||
验收人签字 | ||||||
序号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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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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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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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
项目验收情况
验收图片:(项目实施前、实施后对比照片) |
附件3
雷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创业项目验收标准
序号 |
产业类型 |
产业项目 |
验收标准 |
补充说明 |
备注 |
1 |
养殖类 |
猪养殖 |
养猪4头及以上 |
项目户提出验收申请后,组织人员实地查看。 |
|
2 |
大牲畜养殖 |
家庭养牛、马等大牲畜1头以上(含1头)。 |
项目户提出验收申请后,组织人员实地查看。 |
||
3 |
肉羊养殖产业 |
满足10只(包含10只)养殖规模要求,品种自选。 |
1.肉羊养殖产业项目实施动态 验收,凡是符合验收标准,即由本人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工作组5日内组织验收。 2.在养殖途中肉羊因病或养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养殖数量减少,未及时补充,导致无法满足验收规模要求的,不予验收。 |
||
肉羊体质健康,无体弱病残等影响销售、生产加工和滚动发展的残次品。 | |||||
存栏肉羊活体重不低于20公斤。 | |||||
种公羊体质健康,能满足种用要求。 | |||||
4 |
家禽养殖产业 |
满足100只(含100只)养殖规模要求,品种自选。 |
1.家禽养殖产业项目实施动态 验收,凡是符合验收标准,即由本人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工作组5日内组织验收。 2.在养殖途中家禽因病或养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养殖数量减少,未及时补充,导致无法满足验收规模要求的,不予验收。 |
||
家禽要求体质健康,无弱、病、 残等,作好疫苗防疫并有生产记录。 | |||||
存栏家禽为90日龄上。 | |||||
序号 |
产业类型 |
产业项目 |
验收标准 |
补充说明 |
备注 |
5 |
稻田养鱼产业 |
田坎防渗及养鱼1亩以上(含1亩)。 |
投放鱼苗数量由验收组实地 综合评估。 |
||
田坎防渗硬化要求田块四周全部防渗硬化。 | |||||
每亩投放鱼苗不低于10公斤。 | |||||
6 |
种植类 |
青钱柳产业 |
在宜林地造林(种植)面积1亩(含1亩)以上, 造林密度90株/亩,存活率达95%以 上(含95%)。 |
地根直径不低于0.8厘米,苗高不低于75厘米,根系发达,植株健康,未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无病虫害侵染,种植区干净整洁,无杂草,日常管理规范。 |
|
茶园套种的以20株/亩折算种植 面积,存活率达95%以上(含95%)。 | |||||
7 |
中药材产业 |
种植面积1亩以上。 |
|||
移栽苗木存活率不低于90%。 | |||||
科学种植,每亩移栽量符合行业常规技术要求。 | |||||
种植区干净整洁,无杂草,日常管理规范。 | |||||
8 |
蔬菜产业 |
种植面积2亩(含2亩)以上,且相对集中连片。 |
以实地验收并测量种植面积综合评估。 |
||
存活率不低于95%。 | |||||
种植区干净整洁,无杂草,日常管理规范,未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 | |||||
种植规范,技术措施到位、垄渠设置合理。 |
序号 |
产业类型 |
产业项目 |
验收标准 |
补充说明 |
备注 |
9 |
食用菌种植 |
种植规范,种植规范达到600棒(含600棒)以上。 |
项目户提出验收申请后,实地查看,核实规模达到要求后予以验收。 |
||
10 |
种植笋用竹 |
连片种笋用竹1亩(含1亩)以上 |
项目户提出申请,实地查看,并核实面积达到要求后予以验收。 |
||
11 |
其他 |
其他产业 |
项目户根据自身条件合法发展 产业,自筹投入资金不低于5000元。 |
其他产业包括标准中未列出的农产品加工(茶叶、畜产 品、蔬菜、果品、鱼酱加工 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农家乐、农庄、观光基地、 果品采摘园、农事体验园 等),刺绣、电商等产业。 |
|
本验收标准未尽事宜,由项目验收工作组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和验收 |
附件4
雷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创业项目名额分配表
序号 |
乡(镇)名称 |
名额(户) |
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1 |
丹江镇 |
30 |
150000 |
每户5000元 |
2 |
西江镇 |
30 |
150000 |
每户5000元 |
3 |
永乐镇 |
30 |
150000 |
每户5000元 |
4 |
大塘镇 |
30 |
150000 |
每户5000元 |
5 |
郎德镇 |
20 |
100000 |
每户5000元 |
6 |
望丰乡 |
20 |
100000 |
每户5000元 |
7 |
达地乡 |
20 |
100000 |
每户5000元 |
8 |
方祥乡 |
20 |
100000 |
每户5000元 |
合计 |
200 |
1000000 |
注:1.最终各乡镇分配情况以实际报送及验收为准;2.达不到实施数量的乡(镇)名额可另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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