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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2903194
  • 信息分类: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0-03-09
  • 文  号:
  • 雷府告〔2020〕7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通告
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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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松材线虫病

防控工作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大人民群众:

经省级鉴定,我县部分地段的松树发生了松材线虫病。松材线虫病在松林中传播蔓延迅速、松树死亡率高、防控难度大,是危害松树的一种毁灭性森林病害,是我国头号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

为防止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蔓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县范围内松科植物只能进行除治性采伐除治性采伐的疫木必须在山场就地粉碎(削片)或烧毁;禁止开展除治性采伐以外的松科植物采伐活动,松科植物采伐证暂停办理,已批准但还未采伐的一律停止采伐;松科植物及制品未经检疫和除害措施的一律禁止出境、运输、经营、加工、利用;严禁上山砍伐松木做为柴火及其制品等用途,在此之前家中存有的松木(柴火)请立即销毁清理干净。如违反本通告擅自采伐、运输、经营、加工、利用、使用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引起疫情的,或者有引起疫情危险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雷山县人民政府

20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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