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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雷山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问答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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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雷山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粮食储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更是调节市场、稳价保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压舱石”。  我县粮食产需紧平衡,从长远来看,城镇人口不断增加、农户种粮储粮逐渐减少,粮食供给压力日趋增大。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粮食市场供给问题,也凸显了“手中有粮”的重要性。粮食作为国家储备的重要民生保障物资,生产周期长,产能恢复难,供给弹性小,且有不可替代性,需要通过修订办法,更好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地方政府储备粮储得足、管得好、调得出、供得上。随着形势发展变化,政府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日益凸显,需要通过修订办法,创新方式强化管理,严格监管责任,不断提升储备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主要内容(一)关于适用范围。《办法》着重就地方政府储备粮的储存、轮换、动用及其管理进行规范和制度设计,明确政府储备粮主要用于调节区域粮食供求,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同时明确我县地方政府储备粮品种主要包括稻谷及其成品粮以及食用植物油。

问:《雷山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关于管理体制是什么?

答:《办法》明确地方政府储备粮建立储备规模、品种结构以及相应的管理费用标准等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县政府负责制定、下达全县地方政府储备粮计划,给予相应补贴。发改、财政、农发行等部门根据职责组织实施储备计划,开展监督管理并保障储备粮财政补贴和监督检查。明确承储企业对承储的地方政府储备粮数量(品种)、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

问:《雷山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关于计划管理是什么?

答:《办法》明确地方政府储备粮实施计划管理,要求按省、州下达的储备粮数量计划的基础上,并根据本辖区粮食供需情况,适当增加地方储备粮数量,并向省、州粮食主管部门报告。建立一定规模的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

问:《雷山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关于储存管理?

答:要求地方储备粮质量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质量等级、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指标。承储企业对所收购、储存、轮换、销售的储备粮质量负责,建立出入库检验制度和质量档案并依法纳入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明确了承储企业禁止行为,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问:《雷山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关于轮换制度?

答:《办法》明确地方政府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包括轮换数量(品种)、质量、地点(库点)等内容,由发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下达。明确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轮换,轮换交易方式通过公益性的专业交易平台公开竞价进行,必要时经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可以采取直接收购、邀标竞价销售等方式进行。轮换年限一般为稻谷不超过3年、食用植物油不超过2年。(六)关于动用程序。《办法》明确政府应当将地方政府储备粮动用命令由政府下达,部门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执行或者不按照要求执行,地方政府储备粮动用后要及时补足。三、出台依据  根据《贵州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贵州省地方储备粮油竞价交易规则(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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