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主持县公安局(县交通警察大队)全面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武警雷山中队。
彭城,男,侗族,中共党员,1985年3月出生,贵州锦屏人,201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雷山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委政法委委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