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城市出租车客运营运市场,加强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乘客、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客运交通事业发展,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改革和完善道路、出租车客运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8〕1107号)文件和雷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雷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雷山县城出租汽车营运价格规范方案的批复》(雷发改价格〔2020〕0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对出租车客运服务区域、执行营运价格标准重新进行了规范调整,请县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严格遵照执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规范后的《雷山县城出租汽车规范运营市场价格》公告如下:
一、城内区域:东抵红屯堡路口和羊排党高叉路口、南抵龙头加油站、西抵西出口上城西苑及楼梯坝安置小区和炮台湾小区、北抵猫猫河路口、东北抵小郎当桥头(含罗浪州地小区)、西南乌开寨脚桥(含乌开安置小区)。
1、白天(6:00-23:00):1-2人4元/车•次,3人5元/车•次,4人6元/车•次;
2、晚上(23:00-6:00):在白天基础上每车次加收1元。
二、城郊区域:红屯堡安置小区(含红枫水岸小区、丹江第一幼儿园)、东至羊排岩寨(含羊排移民安置小区)、殡仪馆场内、南至雷中(含水电中寨桥)、西至脚雄村委(含牛王寨、小河沟安置小区)、北至大固鲁、东北至乌秀村委和陶尧村(含思源中学、治安村沿线)、西北至猫猫河村口。
1.白天(6:00-23:00):
(1)红屯堡安置小区(丹江第一幼儿园)、红枫水岸小区、殡仪馆场内、小河沟安置小区:1-2人5元/车•次,3人6元/车•次,4人7元/车•次;
(2)羊排移民安置小区第三小学大门前、雷山民中、牛王寨正寨门、小乌秀(含公路段、公安局、法院、检察院、苗疆华府):1-2人6元/车•次,3人7元/车•次,4人8元/车•次;
(3)乌秀村委、羊排岩寨:1-2人7元/车•次,3人8元/车•次,4人9元/车•次;
(4)脚雄村委、猫猫河村口寨门、大固鲁(含小固鲁):1-2人8元/车•次,3人9元/车•次,4人10元/车•次;
(5)陶尧村、含治安村沿线、思源中学:1-2人10元/车•次,3人11元/车•次,4人12元/车•次;
(6)西江盛典大型山水实景演出景区:价格由乘客和驾驶员上车前协商确定。
2、晚上(23:00-6:00):在白天基础上每车次加收1元。
三、终到站说明
(1)乌开寨脚桥和丹江小学向观音阁小区延伸加2元/车 •次;
(2)牛王寨终到站:正寨门,向内延伸加2元/车•次;
(3)小河沟安置小区终到站:小区球场,向内向上延伸加2元/车 •次;
(4)红屯堡安置小区终到站:丹江第一幼儿园,向内向上延伸加2元/车 •次。
(5)羊排移民安置小区终到站:第三小学大门前,向69栋、89栋移民房延伸加2元/车•次;
(6)羊排岩寨终到站:1路公交始发站,如需继续延伸,价格由驾驶员和乘客另行协商;
(7)大固鲁终到站:南平路口公交站,如需继续延伸,价格由驾驶员和乘客另行协商;
(8)陶尧村终到站:陶尧桥,如需继续延伸,价格由驾驶员和乘客另行协商。
四、乘客随身携带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收乘车费,但携带超过一名以上,每增加一人加收1元。
五、同上同下为同一车次,同上不同下,每多走500米加收1元,不足500米按500米计。
六、服务投诉及价格投诉渠道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雷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雷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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