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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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雷山县水务局

主要负责人:刘入圣   雷山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部门简称:雷山县水务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办公地址:雷山县丹江镇朝阳路1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30-12:00  下午14:00-17:30

办公电话:0855-3331242

邮    编:557199

邮    箱:981857329@qq.com

雷山县水务局(以下简称县水务局)是雷山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1正3副,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水资源水保节水办公室(县节约用水办公室)2个股室;局下设副科级事业机构有雷山县水利工程建设运行中心;局下属股级事业机构有雷山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站、雷山县水务规划设计服务中心、雷山县水质检测和水旱灾害防御站、雷山县供水排水站、雷山县农村水利水电服务中心、雷山县河长制工作站。

县水务局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3331242。

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目标管理、社会综合治理、财务等工作。承担水务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协助处理水务应急事件。承担机关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开展好水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水资源水保节水办公室(县节约用水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3331242。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开展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权限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农村节约用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