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1196150 | 成文日期 | 2023-05-05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3-04-12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黔东南州“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前 言
黔东南州位于贵州省东南部,州府所在地凯里市。“十三五”期间,黔东南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用好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两个宝贝,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采取挂牌督战、挂图作战、挂账销号“三挂打法”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让锦绣黔东南的天越来越蓝,山越来越绿,水越来越清,其“颜值”和“气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水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
“十四五”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上,向美丽中国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及州政府工作安排,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黔东南州“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十四五”期间黔东南州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总体谋划。“十四五”期间,黔东南州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以守护好优良水生态环境为总目标,补齐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强化美丽河湖保护与修复,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奋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
目 录
前 言 I
目 录 II
第一章 水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形势 1
第一节 水生态环境现状 1
第二节 “十三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6
第三节 “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势与挑战 11
第二章 总体规划 15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5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5
第三节 规划范围 16
第四节 主要目标 17
第三章 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绿色发展 19
第一节 调整产业结构 19
第二节 优化空间布局 19
第三节 推进绿色发展 20
第四章 深化水污染治理,提高水环境质量 22
第一节 加强入湖入河排污口整治 22
第二节 梯次推进黑臭水体整治 22
第三节 推进工业企业达标排放 23
第四节 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 25
第五节 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26
第六节 加强船舶废水排放监管 28
第五章 推进节水减排,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29
第一节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29
第二节 有效保障生态流量 30
第六章 加大水生态保护修复,打造美丽河湖 32
第一节 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32
第二节 实施水生态修复和保护 33
第三节 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34
第四节 推进美丽河湖保护及建设 35
第七章 强化水源保护,保障用水安全 37
第一节 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37
第二节 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37
第三节 协同强化饮用水源监管及风险防范 38
第八章 强化监管能力,防范水环境风险 39
第一节 加强环境风险预防设施建设 39
第二节 提升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39
第九章 统筹重点流域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42
第一节 清水江流域(清水江黔东南州控制单元) 42
(一)总体布局 42
(二)保护要点 42
(三)规划项目 45
第二节 舞阳河流域(舞水黔东南州控制单元) 49
(一)总体布局 49
(二)保护要点 49
(三)规划项目 50
第三节 渠水(洪州河)流域(渠水黔东南州控制单元) 51
(一)总体布局 53
(二)保护要点 53
(三)规划项目 54
第四节 都柳江流域(都柳江黔东南州控制单元) 54
(一)总体布局 54
(二)保护要点 55
(三)规划项目 56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8
第一节 组织保障 58
第二节 资金保障 58
第三节 科技支撑 59
第四节 监督管理 59
第五节 公众参与 59
第一章 水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形势
第一节 水生态环境现状
(一)水环境状况
1.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十三五”期间黔东南州共设置国考断面8个(其中:清水江流域3个,都柳江流域3个,舞阳河流域1个,渠水流域1个),与省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地表水考核监测断面19个(其中:清水江流域11个,都柳江流域3个,舞阳河流域4个,渠水流域1个)。“十三五”期间我州水环境质量逐年上升,2020年地表水考核断面年达标率为100%,水质优良比例也为100%,水质稳定保持或优于Ⅱ类。总体而言,黔东南州“十三五”期间水环境质量状况优良。
2.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2020年,黔东南州在用、备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30个(其中包括凯里市普舍寨水厂、凯里市金泉湖水厂-里禾水库、凯里市龙井水厂3个地级城市水源地及15个县27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0年,在用、备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3.地下水水质稳定达标。黔东南州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3个,分别位于凯里市南丰厂、州政府幼儿园、马坡井。2019年,3个点位水质保持稳定,达到《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
(二)水资源状况
黔东南州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热同季的特点。年平均气温14-18℃,降水量1000-1500mm,相对湿度为78-84%。黔东南州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89.27亿m3,水资源可利用率为17.6%,全州现状多年平均的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为33.3亿m3,水资源开发利用率9.33(%)。2020年全州用水总量为12.92亿m3,万元GDP用水量为135m3/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15m3/万元,农田实灌亩均用水量463 m3,黔东南州境内目前已设定生态流量目标的河湖断面共计15个,2020年15个断面月均生态流量和日均生态流量均满足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水位)目标,达标率为100%。
(三)水生态状况
目前黔东南州水生态监测基础相对薄弱,尚未开展水生态监测工作,水生态本底状况尚未掌握。黔东南州境内共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5个,分别为翁密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清水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龙江河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龙江河裂腹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舞阳河黄平段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黔东南州境内有黎平八舟河、从江加榜梯田、台江翁你河3个国家级湿地公园,截至2021年,全州湿地保护面积20084.32公顷(湿地数据为2017年湿地保护名录修正数据),湿地保护率为50.15%。
(四)水环境风险现状
1.饮用水源地方面。虽然黔东南州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基本无工业企业,但部分水源保护区存在交通穿越,且部分乡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管理存在不足,如隔离防护与宣传警示等设施老旧缺失,宣传教育效果不理想,原住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保障困难,畜禽粪污、农药化肥等农业污染源等综合整治有待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巩固提升。
2.其他方面。一是鱼洞河流域历史遗留煤矿废水。因上世纪80年代初期鱼洞河流域大规模开采煤炭资源,个人私挖乱采小煤窑现象严重,地下煤巷布置错综复杂,开采方式均为斜井开采,地下水流经采空区后遭受污染,受污染的地下水以点源形式排入鱼洞河,导致鱼洞河颜色自此明显变黄。另外,由于矸石堆场受地表径流及雨水的冲刷等作用,沿土壤的裂隙渗透到土壤中,使矸石中的重金属、悬浮物等进入地表水,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因此,鱼洞河流域历史遗留煤矿废水及矸石堆场对下游水环境构成威胁。二是都柳江历史遗留锑矿矿洞、矿渣水污染风险,除上游黔南州独山县、三都县等历史遗留锑矿影响外,我州境内集中在治理锑矿矿山区域的高排和大、小乌绞矿区及榕江泰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废渣,主要涉及都柳江支流八蒙河、高旧河,且矿山区域锑背景值较高,存在一定水环境风险。三是清水江流域重安江上游主要受福泉市境内磷化工磷石膏渣场渗漏产生的含磷废水影响,导致重安江发财洞河段以下总磷、氟化物超标,其中又以总磷污染为主,2018年以来清水江干流水质均达到Ⅲ类水体水质标准,重安江断面年均达到Ⅲ类水体水质标准,但在强暴雨、山洪暴发等时期仍存在一定风险。
(五)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现状
黔东南州辖区内共有17个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布在黔东南州中心及其辖区的各个县级站。其中省生态环境厅派驻的黔东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国家二级环境监测站,在水质检测方面具备地表水109项和地下水86项测定资质。地表水监测方面,“十三五”期间,考核黔东南州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为8个,与省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地表水考核断面为19个。国控断面在“十四五”期间增加至20个,省控断面共42个(其中含国控断面20个)。水源地监测方面,实现在用、备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测全覆盖。黔东南州境内已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57座,依托贵州省水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系统平台,对水环境质量状况实现实时分析和可视化动态展示。
(六)水生态环境管理现状
1.建立完善符合黔东南州地方特色的生态法规体系。起草实施《黔东南州自治条例》《黔东南州㵲阳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黔东南州里禾水库水资源保护条例》《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黔东南州㵲阳河流域保护条例》等。
2.逐步建立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制定《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4〕91号)和《黔东南州水务局黔东南州发改委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十三五期间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计划落实方案的通知》(黔东南水发〔2017〕40号),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目标和“十三五”期间用水强度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县(区),构建完成覆盖州县二级行政区域的控制指标体系。二是落实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制定印发《黔东南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黔东南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十三五”实施方案》,按年度对各市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三是全面落实水环境质量责任红线。制定了《黔东南州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划分规定(试行)》和《黔东南州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年与县市政府及州直相关部门签订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考核和通报。四是切实加强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着力加快新增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及联网工作,实现废水重点排污单位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联网全覆盖。督促重点污染源企业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累计完成704家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其中,风险评估等级为重大的8家、风险评估等级为较大的54家、风险评估等级为一般的642家。
3.加快管理机制建设步伐。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州生态环境局与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建立了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信息共享机制、案件移送机制、紧急案件联合调查机制和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奖惩机制等制度,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落实河长制。全州河流983条按分级分段共设立河长3835人,不断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有能”,全州河湖管理从建章立制、责任到人,到重拳治乱、改善面貌,再到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实现了三级跃升。三是严格执行清水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严格执行《贵州省清水江流域水污染补偿办法》,落实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资金,加强清水江流域保护。所得补偿资金用于凯里市、丹寨县等清水江流域县(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三板溪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2020年,我州清水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四是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制定了《黔东南州水环境质量应急管理工作方案》《黔东南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机制,2020年完成《黔东南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
第二节 “十三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一)碧水保卫战成效显著。黔东南州“十三五”期间21个地表水国控及省控考核断面均达到《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优良比例要求。截至2020年12月,其中:Ⅰ类断面3个,Ⅱ类断面16个,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100%,高于《贵州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黔东南州)的84.2%。黔东南州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2020年,30个在用(备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能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乡镇及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均能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二)水资源节约保护全面加强。一是大力推进城市节水,优化新老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新增供水管网30公里,改造供水管网20公里,2019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57%。创建3个国家县级节水型社会县、2个省级节水型城市。并促进再生水利用,推进城市污水和矿井废水处理回用,将凯里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用于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印发实施《黔东南州水资源综合规划》和《黔东南州节约用水规划》,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的统一配置。二是全州生态改造的324座水电站已全部完成改造,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已全部安装并接入“贵州农村水电应用监管服务平台”,主要河流控制断面下放生态流量均能得到保障,流域内无断流河流,流域内水生生物多样性总体维持良好水平。三是开展全州小水电“一站一策”清理整顿。截至2020年底,全州477座小水电站,有7座为保留类,338座为整改类,118座为立即退出类,14座为限期退出类。全州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水环境协同共治格局基本形成。一是全面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成立《黔东南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截至目前黔东南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374个,完成29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其中:中心城市3个、县城34个、“千吨万人”12个、乡镇级181个、农村千人以上66个),由县(市)明确水源监管范围78个。强化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约1.5亿元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界标界桩、警示牌告示牌等饮用水源地基础设施建设及整治。进一步规范水源地“一源一档”建设,初步完成乡镇级及以上水源地矢量图、卫星遥感图等数据采集。二是推进城镇污水及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能力,截至2020年底,累计完成清水江流域17个县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达到一级A标);建成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152个,污水处理总规模达33.63万吨/日;建成污水管网总长度为1637.39公里;全州县城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91.32%;凯里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7.92%;凯里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全面建成了凯里市、三穗县、南部片区3座大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分别覆盖凯里片区凯里7县市(凯里市、丹寨县、麻江县、施秉县、黄平县、雷山县、台江县)、黔东片区5县(镇远县、岑巩县、三穗县、天柱县、剑河县)、南部片区4县(锦屏县、黎平县、从江县、榕江县),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全覆盖”;采取独立建站和共建共享模式,全面完成了118个建制镇和60个民族乡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全面实现了乡镇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全覆盖”。三是狠抓工业污染治理,黔东南州省级工业集聚区共10个,已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联网。完成234座加油站764个地下油罐改造;按照省生态环境厅2016年度下达的“十小”企业取缔任务清单,涉及全州黄平县旧州镇白纸桥刘建国造纸厂等16家企业,已于2016年底全面完成取缔关停任务。四是积极控制农业面源污染。2020年,全州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比例为100%,全州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均达到86.01%;完成16个县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优化方案,依法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全面整治清水江流域网箱养殖,拆除网箱养殖面积8981.5亩。优化调整种植业结构和布局,2020年全州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从2019年的10.86kg/亩下降到10.58kg/亩;2020年农药使用总量约为1242吨,同比下降14.23%;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1.93%;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平均达到40.3%。五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摸底调查,已完成16个县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全州223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完成194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2736个行政村垃圾收集设施配备、设置垃圾收集点12125个,配置农村垃圾转运车134辆,清运车907辆,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全覆盖”。六是推进清水江、都柳江、㵲阳河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清水江、都柳江、㵲阳河干流无人机遥感排查。
(四)水环境风险防控有效开展。开展环境应急机制建设,凯里市已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其余县(市)均明确专职应急管理人员;编制完成了《黔东南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黔东南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督促1449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完成了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组建完成州级环境应急专家库,与州公安消防支队、州气象局签订应急联动协议;建设完成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1个应急物资储备库。“十三五”期间,连续4次成功举办州级环境应急联合演练,并成功举办2020年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州县两级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截至2020年,完成州、县两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的搭建,进一步提升了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监控能力。
(五)水环境监察能力不断增强。严格对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要求,全力推进州、县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能力建设。州环境监察支队达到西部地区二级标准,各县(市)环境监察机构达到西部地区三级标准,全面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任务。
(六)水环境监测能力不断增强。黔东南州辖区内共有17个生态环境监测站,实现黔东南州中心及各县(市)全覆盖。其中省生态环境厅派驻的黔东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国家二级环境监测站,在水质检测方面具备地表水109项和地下水86项测定资质。黔东南州境内已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57座,并依托贵州省水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系统平台对水环境质量状况进行实时分析。
(七)水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创新完善。一是建立符合黔东南州地方特色的生态法规体系。近年来黔东南州颁布实施了《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黔东南州㵲阳河流域保护条例》等,不断完善黔东南州地方法律法规,改善黔东南州生态环境质量。二是以河长制为抓手,统筹推进生态流量。㵲阳河流域干流黔东南州境段共建有12座梯级水电站,为解决生态流量问题,印发实施《㵲阳河干流梯级水电站生态基流问题整改方案》,对㵲阳河梯级水电站进行生态流量下泄设施改造,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实现监督管理。已经基本完成生态流量下泄设施改造和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确保舞阳河生态下泄流量。三是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助推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召开黔东南州人大系统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座谈会,制定了《黔东南州人大系统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主要领导挂帅,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筑牢黔东南州生态环境质量。四是科学编制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完成《清水江巴拉河汇口以上流域(黔东南州境内)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并印发实施。五是全面落实水资源环境管理考核制度。针对水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及水污染排放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对健全的绩效考核和法律责任追究体系。六是积极推进生态补偿机制。严格执行清水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清水江流域保护,扎实推进黔东南州试验区生态补偿示范建设,构建两江上游生态屏障。
第三节 “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势与挑战
党的十九大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水生态环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要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治国理念。
黔东南州委、州政府历来重视生态环保工作,近年来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三五”期间,黔东南州大力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但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系统性、结构性、区域性、行业性压力仍然存在,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任重道远。
(一)水环境质量存在不稳定因素。部分水域水环境质量仍存在不稳定因素。清水江流域重安江上游主要受福泉市境内磷化工磷石膏渣场渗漏产生的含磷废水影响,导致重安江发财洞河段以下总磷、氟化物超标,其中又以总磷污染为主,2018年以来清水江干流水质均达到Ⅲ类水体水质标准,重安江断面年均达到Ⅲ类水体水质标准,但在强暴雨、山洪暴发等时期仍存在不稳定因素;渠水支流洪州河地阳坪公路大桥断面2020年末存在部分时段总磷不能满足水质考核目标Ⅱ类要求;清水江流域鱼洞河“黄水河”问题,主要是历史遗留煤矿废水直接进入河道,目前黔东南州积极推进煤矸石治理,控制煤矸石淋溶水污染,探索技术路径,推进酸性煤矿废水污染治理试点工作及煤矿废水封堵治理工作,全面整治煤矿山废水污染,但因历史遗留无主煤矿为长期遗留历史环境问题,流域喀斯特岩溶地貌普遍发育,地质条件复杂,涉及点多面广,存在勘查、设计、治理技术难度较大等问题;虽然“十三五”以来我州已完成都柳江流域榕江县兴华乡高排村锑矿治理工程、榕江县摆贝村锑矿废渣治理项目、榕江县兴华乡摆吉村锑矿废渣污染治理项目、榕江县兴华乡摆飞坡锑渣污染治理工程、榕江县塔石乡干河沟锑渣污染治理工程等5个治理项目,共封存锑废渣73.7万立方米,治理面积10.525万平方米,降低淋溶导致锑等污染物向外迁移,完成历史遗留锑矿废渣治理任务,并将贵州省榕江县正鑫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纳入重点监管企业,加强涉锑企业日常监管,2017年以来都柳江我州出境断面从江大桥“锑”浓度整体呈逐年下降趋势,均达到《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都柳江新建(改建、扩建)涉锑项目实施区域限批的通知》(黔环通〔2017〕98号)提出的“都柳江锑浓度小于0.05mg/L的要求”,但区域涉及锑矿山,水环境锑背景值偏高,在极端异常天气情况下,尤其是持续干旱降雨量严重减少或强暴雨时期,存在不稳定因素。
(二)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需巩固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及规范化建设随着时间的推移,出现不能完成适应水源保护要求,同时部分水源条件本身存在不足,有的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导致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需要优化调整及进一步巩固提升。
(三)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一是存在城镇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清污分流不彻底、管网管护不到位等问题,造成部分城镇生活污水溢流,以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二是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滞后。三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四是农业面源污染需进一步管控。
(四)水生态保护形势不容乐观。一是水生态环境比较脆弱。黔东南州既是长江、珠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有着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基础,但水生态系统较脆弱,一经破坏很难恢复且治理难度大。二是生态环境特殊性易造成多要素污染。黔东南州河流众多,山高坡陡,河湖岸线缺乏生态缓冲带,喀斯特地貌普遍存在,地表水与地下水水力联系密切,易形成地表水与地下水、渣与水的转移转化,造成多要素相互交织的复杂污染问题。三是黔东南州水生态监测基础相对薄弱,水生态调查、水生态健康评价尚未形成常态化,全州水生生物资源底数尚未掌握。
(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 “十四五”时期黔东南州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新型工业化深入推进,城镇化率仍将处于快速增长区间,工业、生活、农业等领域污染物排放压力持续增加,资源承载压力加大,生产生活污染加剧。 “十四五”时期,全州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由8个增加到20个,增幅150%,且新增考核的部分河段水质目标较高(多为II类水质目标),进一步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的压力显著增大。此外,黔东南州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等能力有待加强,流域水生态环境管控体系需进一步健全,经济政策、科技支撑、宣传教育、能力建设等还需进一步加强。
第二章 总体规划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黔东南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以守护好优良生态环境为总目标,以实施生态环境改善为总抓手,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锦绣黔东南新未来。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以人为本,人水和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城乡环境治理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结合人民群众身边的水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巩固水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系统治理,协同联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实施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等流域要素协同治理、统筹推进,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区互动协作,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全面推进,试点先行。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准确识别问题症结,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在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先行先试,力争在重难点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推进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
多元共治,落地可行。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目标、问题、措施、组织保障实施清单化、项目化、台账化管理,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第三节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黔东南州全州范围内的重点流域。依据科学性、独立性、主导性、流域完整性及便于管理等原则,基于2020年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对全国涉水范围控制单元划分结果,“十四五”期间黔东南州重点流域主要涉及7个控制单元,分别为清水江(贵州省)控制单元、渠水(贵州省-湖南省)控制单元、舞水(贵州省)控制单元、都柳江(贵州省)控制单元、融江(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控制单元、乌江(贵州省)控制单元、重安江(贵州省)控制单元,重点规划范围为黔东南州境内的清水江控制单元、渠水控制单元、舞水控制单元、都柳江控制单元。
第四节 主要目标
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到2025年,42个省控水质监测断面(其中含20个国控水质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100%,无劣V类水体断面。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巩固,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在100%。
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有效推进。清水江、都柳江、舞阳河等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有效提升。持续巩固三板溪水库、里禾水库、观音岩水库、五里江水库、独洞水库、乌坝河水库、刘家桥水库等重点湖(库)富营养化治理效果。重要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初见成效,重要流域和重要湖泊湿地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河湖生态用水进一步恢复。生态流量管控措施全面落实,清水江、都柳江、舞阳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生态流量保障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到2035年,黔东南州水生态环境总体优良,基本达到与美丽中国建设相适应的水生态环境目标。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与生产生活方式总体相协调相适应。河湖生态流量(水位)得到有效保障,水源涵养功能进一步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城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表2-1 黔东南州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常规指标目标表
类别 序号 常规指标 现状 “十四五”目标 指标类型
水环境 1 42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2 地表水劣 V 类水质监测断面比例(%) 0 0 约束性
3 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4 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
(吨) / 2100 预期性
5 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390 预期性
水资源 6 生态流量保障重点河湖①基本生态流量保障率(%) / 90 预期性
水生态 7 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 / 持续改善 预期性
8 河湖缓冲带生态修复长度
(公里) / 4公里以上 预期性
9 湿地保护率(%) / 不低于50% 预期性
注①:指列入国家、省生态流量保障重点河湖名录涉及黔东南州的河流。
表2-2 黔东南州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亲民指标目标表
类别 序号 亲民指标 现状 “十四五”目标 指标类型
水环境 1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0 县级城市(凯里市)完成国家、省下达指标 预期性
水资源 2 恢复“有水”河湖数量(个) / 0(无断流河流) 预期性
水生态 3 重现土著鱼类或水生植物水体数量(个) - 1② 预期性
注②:“十四五”期间开展生物完整性恢复工作,通过增殖放流及人工鱼巢等多种技术,增殖天然水域水产种质资源,恢复鱼洞河水生植物木贼草。
第三章 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绿色发展
第一节 调整产业结构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全面落实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确定的淘汰和限制措施,以及贵州省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贵州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产业准入要求,依法依规淘汰超标排放的小淀粉、小制糖、小屠宰及肉类加工、小磷肥、小磷矿企业。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依法对“散乱污”企业分类实施综合整治。
严格生态环境准入。认真落实 “三线一单”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建立“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根据流域水质目标要求,进一步科学评估论证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明确区 域生态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因地制宜完善差别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强化会商及预审等措施,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
第二节 优化空间布局
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优化化工产业布局,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提升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原料药制造、电镀、冶金、钡化工、铝化工、屠宰等行业集聚区集聚水平,推动建成黔东南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基地等产业集群。以土地消纳粪污能力科学确定畜禽养殖规模,引导畜牧业生产向具有环境容量的区域、流域布局。积极推进生态渔业发展,按照水域承载力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和密度。
强化水生态空间管控。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依法依规管控生态红线范围破坏水生态的开发活动。严格生态缓冲带管理,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最大程度保持岸线自然形态。加强水生生物栖息地、产卵场保护相关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加强贵州黎平八舟河国家湿地公园、贵州台江翁你河国家湿地公园、贵州从江加榜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等生态功能保护。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有序搬迁改造入园或依法关闭。到2025年,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不满足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搬迁入园或依法关闭退出整治,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
第三节 推进绿色发展
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升级。开展传统产业深度治理,实行 “一行业一规范”,重点推动白酒、化工等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升级。延长现代化工、基础材料等行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推进磷化工产业精细化发展。实施一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提升黔东南州赤泥等安全处置利用水平,推动大宗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积极攻关突破赤泥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对有色、化工、电镀、造纸、印染、钡化工、铝化工、屠宰等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或清洁化改造。依法对“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提升开发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科学编制新建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准入标准,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循环。促进资源再生利用企业集聚化、园区化、区域协同化布局,提升再生资源利用行业清洁化、高值化水平。推进台江经济开发区(革一片区)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试点建设。推动建立新能源、装备制造、新型建材等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推进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依托黔东南州土壤、气候、生态特色和资源禀赋,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农膜回收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进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量增效。大力推广畜禽养殖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推进畜禽粪污治理,提高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根据粪污消纳能力和设施处理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数量。到202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推动畜禽粪污、沼渣沼液、农作物秸秆等有机肥资源肥料化利用,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广“养-肥-种”、“稻鱼鸭”等模式。
推进城镇化绿色转型发展。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固废循环化利用、生态化一体化供排水等绿色城镇化设施建设。
第四章 深化水污染治理,提高水环境质量
第一节 加强入湖入河排污口整治
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对清水江、都柳江、舞阳河干流及其支流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入河排污口数量、位置及排放状况,建立入河排污口清单。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开展日常监督管理。
开展监测溯源及整治。对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进行监测、溯源,逐一明确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确保完成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强化水质监测,建立排污口常态化监管机制。
到2025年,基本完成黔东南州境内清水江、都柳江、舞阳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
第二节 梯次推进黑臭水体整治
推进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凯里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识别。以凯里市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对凯里市建成区河流、沟渠、湖塘等水体进行全面深入系统排查,确定黑臭水体基本信息,形成问题台账清单。研究制定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结合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分析形成黑臭水体的成因和范围,研究制定凯里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推进凯里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根据整治方案,大力推进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城区排水系统,实施清污分流,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统筹推进凯里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2021年底前,完成凯里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并制定实施整治方案。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凯里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
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全州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建立全州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因河(塘、沟、渠)施策,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改厕等治理。逐步消除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强化黑臭水体治理动态监管,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组织投工投劳参与黑臭水体整治,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宣传,鼓励公众监督举报。到2025年底,全州纳入国家整治任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国家、省下达目标任务。
第三节 推进工业企业达标排放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深化磷污染整治,着力推进磷化工企业“以渣定产”,全面推进涉磷企业厂区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涉磷企业实施污水收集管网“暗改明”,完善厂区、污水池、污水沟、雨污分流系统等防渗措施,实施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和治理。深化白酒企业污染整治,完善企业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及防渗措施。深化煤矿等其他企业污染整治,对煤矿及其他企业进行从严排查,按照在产、在建、停产进行分类治理和处理,确保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煤矿、化工、造纸、印染、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屠宰、农副食品加工、规模化畜禽养殖、工业废渣场、钡化工、铝化工、屠宰行业、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行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日常监管,强化执法检查。推进清水江流域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清水江、舞阳河等长江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磷化工企业和园区。
强化工业聚集区污染整治。分类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收集处理。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应当按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自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入驻企业较少、主要产生生活污水、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且污水量不超出受纳管网及设施处理能力的园区污水,依法依规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的工业集聚区,工业企业需依法依规取得排水许可后才可将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完善工业集聚区纳污管与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打通管网建设“最后一公里”,实现管网全覆盖。冶金、电镀、有色金属、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钡化工、铝化工、屠宰行业等行业工业集聚区,工业集聚区原则上自建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量小、设施运行负荷低的工业集聚区,集聚区建设小型一体化设施确保污水全部处理。着力推进工业集聚区废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深入实施工业集聚区雨污分流工程,完善工业废水收集管网和雨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提升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集聚区纳管企业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工业污水进行预处理,相关标准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应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处理达标;其他污染物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2025年底,基本实现工业集聚区废水应收尽收,全面处理后达标排放。
第四节 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
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实施收集管网“四改造”。加快末端收集支管的建设改造,老旧破损管道更新改造,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合流管道的分流改造和雨污管网错接、乱接的整治改造,多管齐下实现清污分流,厂网能力协调配套。加快推进清水江城区段、都柳江城区段、舞阳河城区段、亮江、六洞河、鉴江、翁你河、五里河、白水河、邛水河、西门河等重点河流及生活污染较重流域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同步推进城镇新区污水管网规划建设与城镇开发,实施清污分流,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采取措施减少雨季溢流污染。对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的,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制定并实施“一厂一策”系统整治方案。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凯里市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强化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按照“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就分散”的原则,以存在污水直排、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的县(市)为重点,合理规划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城乡”一体化,推行“以城带乡”污水处理建设运行模式。到2025年,新增建设改造城镇污水管网450公里,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在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实施提标改造,基本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排水排入湖泊、水库等封闭式水域的污水处理厂要强化除磷脱氮功能的处理工艺。
规范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改建和扩建时,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运行。积极推进焚烧、水泥窑协同或其他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理处置污泥,逐步降低填埋处置所占比。到2025年,城市和县城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凯里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第五节 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等标准规范,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三年行动计划,因地制宜推广污水生态处理技术。以乌江、清水江、都柳江、舞阳河流域等流域,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和乡村旅游开发区域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按照“能分散即分散,宜集中则集中”的原则,在人口较为分散的村庄,优先采取分散治理模式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人口密集程度高的村庄,集中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所在村及周边村,有条件的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地处偏远,人口较少,暂不具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条件的村庄,结合农村改厕将厕所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黔东南州3个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县(凯里市、麻江县、镇远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黔东南州涉及的9个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县(雷山县、丹寨县、台江县、三穗县、天柱县、黎平县、黄平县、施秉县、岑巩县)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控制;黔东南州涉及的4个乡村振兴夯实基础县(从江县、榕江县、剑河县、锦屏县)农村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维护管理和运维资金保障机制,创新设施运行管护模式。2025年,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1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基本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开展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创建,强化农村收运体系运行经费保障,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行政村全覆盖,30户以上自然寨覆盖90%以上,构建稳定的村庄保洁长效机制,确保村庄干净、整洁。
推进养殖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禁养区,合理布局畜禽养殖。缺水地区因地制宜发展低耗水畜种养殖,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完善畜禽粪污治理设施建设,鼓励开展畜禽粪污专业化集中处理,持续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验收达标率达到95%。持续推进生态渔业发展。严格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污口,加快养殖尾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
推进种植污染管控。精准施肥,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推进种植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3%以上,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建立完善秸秆还田、收集、存储、运输体系,逐步解决秸秆废弃和焚烧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86%以上。积极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示范。以农业产业大宗覆膜作物为重点,推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建设。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5%,农用地膜污染得到有效防控。
第六节 加强船舶废水排放监管
深入开展船舶污水治理。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按照《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快完成100-400总吨船舶生活污水设施改造。对船舶营运产生的含油污水、残油(油泥)、生活污水、化学品洗舱水和船舶垃圾等水污染物在船上依法合规分类储存、排放或转移处置。强化贵州省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运用。严格船舶淘汰制度。依法淘汰不符合标准的高污染、高能耗、老旧落后船舶,引导淘汰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
第五章 推进节水减排,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第一节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强化用水强度约束。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健全 州、县(市)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根据各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到2025年,全州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逐年持续下降,较2020年均降低12%,全州用水总量控制在15.72亿立方米以内。
实施用水全过程管理。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建立与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及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完善重点用水行业企业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用水制度,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以县域为单元,加快推进各领域、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到 2025年,全州45%以上县(市)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
加强工业农业城镇节水。加大工业节水力度。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创建节水型企业等。重点抓好火电、造纸、化工、白酒、洗涤等高用水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组织研究开发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推广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重点推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高效冷却、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洗涤节水、工业给水和废水处理、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通用节水技术和生产工艺。推进农业农村节水。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继续实施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等先进高效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在基础条件具备的灌区、农业园区开展土壤墒情监测。推进现代生态灌区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全面推进生态渔业发展,大力发展湖库生态渔业、稻田养鱼、鲟鱼健康养殖、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等多种模式。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推动计量收费。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创造良好节水条件。完善城镇节水措施。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加快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到2025年,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到 10%左右。
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在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低、环境容量相对较小的抬拉河、洪州河、西门河、六洞河、龙江河等小流域,以及清水江、舞阳河穿越县城段等,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系统规划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合理确定再生水利用方向,推动实现分质、分对象供水,优水优用,用于区域内生态补水、工业生产和城镇绿化。
第二节 有效保障生态流量
强化生态流量管控。结合重点河湖名录,提出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指标。按照《水利部关于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一河(湖)一策”要求,结合河湖水系情况,以及水利、生态环境等相关要求,编制并实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方案。2022年底前,明确 13条州管河流生态流量目标,基本编制完成保障实施方案。强化水利水电、航运等工程生态用水日常调度,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到2025年,清水江、都柳江、舞阳河干流及部分重点支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
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加快制定生态流量监测方案。建设完善重点水库、水电站等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基本建成生态流量监测预警体系。
加强江河湖库水量配置与调度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深化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协商工作机制,科学制定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
第六章 加大水生态保护修复,打造美丽河湖
第一节 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加强重要水源涵养区用途管制。加强武陵山区国家级水源涵养重要区涉及我州的黔东南桂西北丘陵水源涵养功能区及省级重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管理。严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对生态保护红线内重要水源涵养区管理。执行国家、省对生态保护红线外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准入条件,限制或禁止各种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毁林开荒、湿地和草地开垦、25度以上陡坡地种植农作物、无序采矿、过度放牧等社会活动。确保重要水源涵养区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强化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修复。以黔东南桂西北丘陵水源涵养功能区为重点,科学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设立永久性标志,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主伐林区的森林采伐 实行指标控制。制定和实施水源涵养功能提升规划,巩固好退 耕还林成果,有序推进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还湿、低质低 效林改造、湿地生态修复、废弃矿山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工程。 在水源涵养区实施以封育自然修复和人工林草建设相结合的保护措施,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及生态产业示范,提高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
加强重要水源涵养区监督管理。开展重要水源涵养区基本状况、生态状况、人类活动本底情况和其他相关基础信息调查,建立重要水源涵养功能区基础信息台账,每年评估重要水源涵养区面积、性质、功能变化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加强水土流失系统性治理。巩固石漠化治理和林草植被建设成果。实施苗岭-沅江上游石漠化治理和水源涵养等工程,都柳江生态保护带和石漠化综合防治,封山育林育草、退耕还林还草、人工造林(种草)、退化林修复、草地改良等治理措施,推进石漠化防治工程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维护或重建湿地、森林生态系统。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治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
第二节 实施水生态修复和保护
推进生态缓冲带划定工作。依据河湖两岸物理特性、水文情势、周边土地利用情况和缓冲带功能,结合省生态缓冲带划定试点工作情况,科学推进我州具有重要功能的水体周边生态缓冲带划定,推进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现状调查评估,优先将河湖生态缓冲带纳入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
强化河湖生态缓冲带监管。逐步清退、搬迁与生态保护(修复)功能不符的生产活动和建设项目。重要敏感水体及富营养化湖库生态缓冲带除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科学研究活动外,依法严格控制其他可能对保护区造成危害或不良影响的大规模生产、建设活动。
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按照生态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的原则,推进河湖缓冲带生态修复,加强生态缓冲带拦截污染、净化水体、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等功能。在清水江、舞阳河流域因地制宜进行生态缓冲带、湿地等建设,构建环河、湖复合生态系统。
推进重要河湖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实行湿地资源全面保护。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对已完成退耕还湿地块和功能退化的重要湿地,采取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恢复工程为辅的措施,恢复湿地面积,提升生态功能,逐步遏制湿地面积减少和湿地功能退化的不利趋势。继续加强贵州黎平八舟河国家湿地公园、贵州台江翁你河国家湿地公园、贵州从江加榜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与恢复,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区及湿地公园建设,逐步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科普宣教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到2025年,我州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0%。
开展重要河湖保护修复。开展清水江、舞阳河、都柳江、渠水(洪州河)等重要水体天然林资源保护、河湖与湿地保护修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鱼类生境恢复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进舞阳河的水系连通工程。开展三板溪水库、里禾水库、观音岩水库、乌坝河水库、刘家桥水库、五里江水库、独洞水库等重点湖库富营养化预防或综合整治。
第三节 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强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以清水江为重点开展重要水体水生态环境调查,推进舞阳河、都柳江、渠水(洪州河)等重要水体水生态环境调查,摸清水生态环境本底情况,系统梳理和掌握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加大清水江流域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保护力度,强化野生鱼类及珍稀濒危、特有物种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关键栖息地保护。强化土著水生动植物保护。加强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区能力建设,定期对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进行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在科学评估基础上,适时调整部分保护区范围、分区与等级。严格执行长江十年禁渔。加强对水产遗传资源、特别是珍稀水产遗传资源的保护。
科学实施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重要栖息地恢复工程。加强河湖水系生态修复,对具备条件的涉水工程实施生态化改造。强化和规范增殖放流管理,合理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评估,严禁放流外来物种。
拓展流域水生态监测。完善水生态监测重点领域专项技术分析所需仪器设备,参与水生态监测专业知识及实操培训,推进水生态监测能力建设。以清水江干流为重点,推进重点流域水生生物监测。
第四节 推进美丽河湖保护及建设
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通过强化流域生态保护修复,进一步完善流域生态系统,进一步丰富生态资源,促进防洪安全、水质达标、生态水量、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水域岸线管理管护、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指标达到美丽河湖创建标准,流域基本达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景象。重点推进舞阳河、三板溪等河(湖、库)创建美丽河湖,加大舞阳河、三板溪以及上游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实施河湖缓冲带工程性建设,水生植被覆盖率明显提高,稳定实现“有鱼有草”。到2025年,建成一批示范性的美丽河湖,恢复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系统。
强化美丽河湖示范引领。宣传推广成效好、可持续、能复制的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好经验。实施美丽河湖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河湖生态环境治理改善。
第七章 强化水源保护,保障用水安全
第一节 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持续巩固完善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与治理成效。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保护区整治,进一步提高水源地保护区风险防范能力。推进水源地置换,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水质更好更优、环境风险更小的水源地替代现有水源地。以里禾水库、上寨水库、观音岩水库、塘冲水库、乌坝河水库、刘家桥水库、独洞水库、五里江水库等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因地制宜实施生态修复、保护区内风险源应急防护、湖库型水源地富营养化与水华防治、重要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十四五”期间,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第二节 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依法依规全面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在建设期同步开展保护区的划定或调整,同步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绘制边界矢量图。
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建立和完善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宣传牌,在人类活动频繁的一级保护区区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深入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全面深入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其上游区域排污口、工业企业、畜禽养殖、违法建设项目等污染情况。按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实施“一源一策”整治方案,从严从实推进问题整改。到2025年12月底,完成乡镇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排查整治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
第三节 协同强化饮用水源监管及风险防范
建立健全水源环境档案制度,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完善全州各级水源保护区矢量数据,构建黔东南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张图”。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公众监督。以中心城市及水源环境风险事件高发地区为重点,加强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建立风险源名录,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快推进仅有单一县城水源的剑河县、镇远县、麻江县、台江县、从江县等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加强农村水源水质监测,定期开展乡镇级水源水质常规监测,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里禾水库、塘冲水库等县级及以上跨界水源协同保护,保障区域供水安全。探索跨界饮用水水源上下游保护补偿机制,协同促进跨界饮用水水源保护。
第八章 强化监管能力,防范水环境风险
第一节 加强环境风险预防设施建设
落实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以化工、涉重金属等工业企业为重点,合理布设生产设施,强化工业企业应急导流槽、事故调蓄池、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应急设施等建设,合理设置消防事故水池。
加强开发区环境风险防范。强化开发区环境风险防范。以化工园区为重点,实施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
加强流域重点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深入推进清水江、都柳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大型尾矿库风险评估,实施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治理。严格渣场尾矿库建设项目准入,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推进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环境违法问题。持续推进煤矸石治理,重点开展凯里市鱼洞河流域坪地煤矿、万利-青杠坳煤矿、芭茅坪煤矿、鱼洞泉煤矿等废弃煤矿的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适时开展都柳江流域历史遗留锑废渣、尾矿库渗滤液治理,对停产企业尾矿库实行闭库管理。
第二节 提升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强化环境风险评估,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产养殖区等为重点,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到 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区域风险源清单。以化工、制药、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电镀、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采矿业分布较为密集的清水江、都柳江流域为重点,开展河湖底泥、滩涂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协助省级建立累积性风险基础数据库。
完善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将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具有较高环境健康风险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将有毒有害污染物相关管理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依法对排污单位风险防范措施落实进行监督检查。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并依法进行环境信息披露。以都柳江干流等为试点,建立跨界流域突发水污染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围绕监测、断源、控污、治理等各环节,强化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到 2022 年,建立都柳江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统筹研判预警、共同防范、互通信息、联合监测、协同处置等全过程。编制实施都柳江流域(黔东南州)突发水污染事件“南阳实践”河流“一河一图一策”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加强应急、交通、水利、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应急联动,形成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处置合力。
提升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县级应急监测能力。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健全重点环境应急资源信息库,加强环境应急资源储备管理。开展环境应急队伍标准化、社会化建设。完善应急组织指挥、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第九章 统筹重点流域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第一节 清水江流域(清水江黔东南州控制单元)
(一)总体布局
清水江是黔东南州第一大江,是长江干流上游右岸的一级支流,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的重要替代生境,是长江上游重要支流,清水江干流黔东南州段水环境质量较好,2016年至2020年逐年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十四五”期间,清水江干流设置考核黔东南州的国、省考核断面11个(其中国控断面4个),清水江支流巴拉河、亮江、乌下江、巫密河、南哨河、六洞河、重安江、洗布河等设置考核黔东南州国、省考核断面14个(其中国控断面4个)。
清水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以鱼洞河流域煤矿废水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农村综合污染治理及干支流生境改善为重点。完善污水收集体系建设,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系统开展流域内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支流的综合治理;推进鱼类洄游通道建设,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加强流域内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和尾矿库治理;开展水生态环境调查,摸清清水江水生态环境本底情况。
(二)保护要点
1.推进清水江流域综合管理,进一步推进上下游联动管控。有序推进鱼洞河、摆沙河流域煤矿废水、废渣治理;结合产业园区产业结构及布局,推进产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完善清水江干流主要城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开展凯里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及整治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凯里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凯里市、天柱县、台江县、黎平县、锦屏县、剑河县、丹寨县、麻江县、三穗县等城区雨污分流和污水管网改造,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雨污混流管网,采取措施减少雨季溢流污染,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因地制宜实施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探索推进污水处理厂出水资源化利用;实施城区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城区河段治理。
3.推动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网建设升级改造。合理布局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加快整治生活污水直排溢流问题和进水浓度低问题。全面排查整治污水直排溢流、管网错接漏接、混流问题,系统推进建设改造。全面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收集效率,实现厂网能力协调配套。重点实施剑河县、天柱县等污水收集处理管网建设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凯里市、剑河县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
4.推动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收集转运处理沿岸生活垃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保证流域内水环境健康稳定发展。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2年至2025年清水江流域的凯里市、三穗县、天柱县、锦屏县、剑河县、台江县、黎平县、雷山县、麻江县、丹寨县新增完成96个行政村农村污水治理;2025年底,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18%。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建立完善“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到2025年底,30户以上自然村寨垃圾收运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覆盖率达100%。
5.强化养殖污染防治,按照“源头减量、过程利用、末端治理”原则,大力推广畜禽养殖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推进畜禽粪污治理,提高畜禽养殖规模场、养殖大户的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到202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6.进一步规范清水江流域的水利工程管理,强化支流小水电生态流量管控,保障下泄生态流量,恢复自然水文情势,逐步提高河流连通性。加大保护区和保留区岸线保护力度,提升河道横向连通性,改善鱼类生境。编制清水江湖库水量调度方案,保障生态水量下放。重点开展三板溪电站、挂治电站、白市电站生态流量下放工程的改造设计与建设,满足下游河流生态水量需求。
7.对凯里市鱼洞河流域煤矿废水、煤矸石进行综合治理,严防废弃矿井及煤矸石堆场引起的水环境风险问题。开展酸性煤矿废水河道治理工程。
8.开展水生态监测与调查,结合长江水生态监测要求,监测调查清水江干流水生生物状况,保障水生态质量稳定向好发展。开展清水江流域河道生态修复。配合省级开展三板溪水库、清水江干流等河湖健康评价;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对连通性受到破坏河段进行水生态修复、开展增殖放流,恢复鱼类资源。实施三板溪等库区富营养化防治,加强库区水质监管。
9.加强流域内饮用水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综合治理、应急防护等工作。重点实施上寨水库、塘冲水库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10.加强水土流失治理。科学确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以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为重点,以小流域为结构单元,采取坡改梯、种植水保林及经果林、种草、封禁治理、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措施,积极推进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三)规划项目
专栏1 清水江控制单元规划重点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概况
1 青杠林村龙洞泉污染治理工程 水生态保护修复 凯里市鱼洞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先期试点青杠林村龙洞泉污染治理工程
2 州乡企江口煤矿及金竹冲煤矿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 水生态保护修复 凯里市鱼洞河流域州乡企江口煤矿及金竹冲煤矿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
3 坪地煤矿、万利-青杠坳煤矿酸性废水治理试点项目 水生态保护修复 凯里市鱼洞河流域坪地煤矿、万利-青杠坳煤矿酸性废水治理试点项目
4 鱼洞河五里桥出水点治理项目 水生态保护修复 对鱼洞河五里桥出水点开展水生态综合治理
5 芭茅坪煤矿废水治理项目 水生态保护修复 对芭茅坪煤矿废水开展全面治理
6 鱼洞泉煤矿废水治理项目 水生态保护修复 对鱼洞泉煤矿废水开展全面治理
7 凯里市白水河生态系统修复工程 水生态保护修复 综合治理长度8.68km,其中修建生态堤防15.77km(左右两岸共计)
8 凯里市重安江大风洞(对江、官庄)河段治理工程(调整为贵州省凯里市白水河(海星、老君寨)河段治理工程) 水生态保护修复 综合治理4.63km,修建生态堤防5.65km,河道疏浚0.47km
9 凯里市炉山镇五里桥村至小风洞煤矿段河道治理工程 水生态保护修复 综合治理5km,修建生态堤防10km,河道疏浚5km
10 凯里市小风洞煤矿至龙洞泉村煤矿段河道治理工程 水生态保护修复 修建生态堤防6km,河道疏浚3km
11 凯里市大风洞镇龙洞泉村至谢家寨煤矿段河道治理工程 水生态保护修复 综合治理6km,修建生态堤防12km,河道疏浚6km
12 凯里市谢家寨煤矿至芭茅坪煤矿段河道治理工程 水生态保护修复 综合治理3.5km,修建生态堤防7km,河道疏浚3.5km
13 凯里市万潮镇桃子冲村至顺发煤矿段河道治理工程 水生态保护修复 综合治理5km,修建生态堤防10km,河道疏浚5km
14 剑河县县城污水管网提升工程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新建20.96km污水收集管道
15 天柱县凤城街道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新建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5.97km,检查井1530座
16 上寨水库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水生态保护修复 开展界碑、界桩、围网等规范化建设,对保护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17 塘冲水库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水生态保护修复 塘冲水库保护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18 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水生态保护修复 进一步完善界碑、界桩、围网等规范化建设,对保护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19 麻江县城东污水处理厂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新建日处理4000吨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配套污水管网45.152公里。
20 麻江县贤昌镇污水处理厂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新建日处理600吨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配套污水管网16公里。
21 麻江县格当寨河流域(谷宾煤矿)酸性废水污染治理项目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治理无主矿井5个,治理废水850立方米/天。
22 麻江县摆沙河流域无主煤矿酸性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治理无主矿井1个,治理煤矿废水1200立方米/天。
23 清水江麻江县宣威镇段沿岸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建设无动力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1701套,以及分散收集管79920m。
24 麻江县洗布河流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84座处理设施,处理规模374.5m³/d。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出水水质分别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二级标准。
25 麻江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巩固提升工程 水生态保护修复 新建隔离防护栏、安装界标、交通警示牌、界桩、新建宣传牌等。
26 沅江流域清水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及生态价值实现项目 水生态保护修复 新建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管网;旱厕改造,改圈化粪池;新建生活垃圾收集站、转运站。新建生态缓冲带 ,生态植草沟;建设生态护坡,河道疏浚、生态防洪堤等。
27 沅江流域格当寨河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 水生态保护修复 农业面源治理,生态修复工程,矿山修复工程。
28 天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对30个重点村寨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分散”式治理,建设四池净化系统4000套
29 清水江(天柱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水生态保护修复 清水江天柱段,堤防护岸加固、河流生态治理、河滩整治、河岸绿化、湿地保护等
30 鉴江(清水江天柱段主要支流)沿岸村庄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沿岸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31 六洞河(主要河流)沿岸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石洞镇红莲村等11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32 三穗县六洞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水生态保护修复 对六洞河流域三穗县滚马乡、长吉镇、瓦寨镇、桐林镇修复区域开展河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河道水域生态修复工程、生态沟渠工程、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入河口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33 州雷山县郎德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新建场站 19座,总处理规模110m3/d;改造污水处理站点 8座,资源化利用农户 583 户。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出水水质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二节 舞阳河流域(舞水黔东南州控制单元)
(一)总体布局
舞水即舞阳河,舞水黔东南州控制单元主要支流有右岸一级支流邰拉河、左岸一级支流龙江河、左岸一级支流车坝河,舞阳河为全国重要江河水功能区,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为Ⅱ~Ⅲ类。“十四五”期间,舞阳河流域共设置8个考核黔东南州断面,其中干流3个(其中含国控断面2个),支流(龙江河、邰拉河、车坝河)共5个(其中含国控断面2个)。
“十四五”期间,舞水控制单元以加强水污染控制及水生态保护重点,提高重点支流沿岸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能力,巩固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生态流量保障和水生态保护修复,推进流域内水生态本底调查与评估,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及完整性。
(二)保护要点
1.污染减排。完善黄平、施秉、镇远、岑巩城镇污水管网配套,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减少入河污染物,提升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水平,提高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在流域沿岸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减少生活污水入河量。
2.水生态保护修复。推进水生态调查。推进舞阳河干流重要水库观音岩水库等生态补充调查,掌握现有鱼类、底栖生物、浮游生物和水生植物状况。加强舞阳河干流滨河(湖、库)生态廊道、生态缓冲带建设。对重点河道进行生态修复治理。推进舞阳河支流生态治理与恢复,在镇远县舞阳河(镇远段)等河段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岸线修复及生态缓冲带的建设,改善水生态环境。
3.舞阳河沿岸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强舞阳河沿岸村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减少生活污水入河量。2022年-2025年,黄平县、施秉县、岑巩县、镇远县新增完成3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因地制宜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污水,防止生活源影响水源水质,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风险,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重点关注舞阳河干流大型水库观音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富营养化防治问题。
(三)规划项目
专栏2 舞水控制单元规划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概况
1 镇远县县城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新建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8.4km,检查井1311座
2 镇远县青溪片区污水管网整治工程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新建污水管网6km,污水检查井19座,污水管道清淤2.5km
3 镇远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对18个重点村寨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分散”式治理,建设四池净化系统10597套
4 镇远县舞阳河(镇远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水生态保护修复 舞阳河镇远县段,堤防护岸加固、河流生态治理、河滩整治、河岸绿化、湿地保护等
5 镇远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水生态监测 实验室装修1000平方米,新购置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离子色谱仪、流动注射仪等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25余套和外出、应急监测等17套余设备
6 岑巩县县城污水收集管网二期工程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新建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4.576km,检查井1239座
7 黄平县一城两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新建和修复管道共118.544km
8 施秉县县城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新建改造污水收集管网35.5km
9 舞阳河沿岸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对舞阳河岸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对水源地进行综合治理,确保供水水质安全;减少生活污水入河量
10 犀牛洞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水生态保护修复 犀牛洞水源保护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11 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水生态保护修复 进一步完善界碑、界桩、围网等规范化建设,对保护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12 岑巩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采取无动力分散式污水处理模式,建设污水处理系统4893套。
13 岑巩县舞阳河(岑巩段)龙江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水生态保护修复 (1)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岑巩县龙江河流域开展尾水湿地净化工程,总建设面积16800m2;
(2)滨水面源生态拦截工程:岑巩县龙江河流域开展河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总计32400m2,河滨湿地带建设工程总计4050m,生态沟渠工程总计4000m。
14 岑巩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水生态监测 新建实验室面积2000平方米,购置流动注射仪、原子吸收、原子荧光、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离子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实验室设备50余套,在原有地表水、地下水监测资质的基础上完成地表水109项、地下水93项指标的监测资质,同时争取部分土壤指标的监测资质。
15 黄平县十里桥村等十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本项目主要建设无动力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2301套,其中一户一套:1333套,两户一套:571套,三户一套:254套,四户一套:143套,隔油器:333个,三级厌氧池:286个,收集盆:190个,调节池:143个,以及分散收集管71385米(含PVC-DN110管、PVC-DN75管、PVC-DN50管),生态沟1985米。涉及新州镇、野洞河镇10个行政村,4759户20604人。
16 黄平县邰拉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项目 水生态保护修复 在拦截邰拉河及其支流因地制宜构建梯级生态拦截净化体系,通过邰拉河河滨带生态修复沿程削减、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等综合措施,削减入河污染负荷,修复水生态环境。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 4500m。
第三节 渠水(洪州河)流域(渠水黔东南州控制单元)
(一)总体布局
洪洲河沅江右岸支流渠水的上游,贵州省境内称洪洲河,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东部。洪洲河流域地跨黎平县永从、德顺、顺化、洪洲、中潮五个乡镇,流域面积975万平方公里。发源于黎平县永从乡平脉村地转坡,曲折东北流,经潘老寨村、中潮镇折向东南,至洪洲镇草坪村流水岩出省界进湖南省境,汇入渠水。我州渠水(洪州河)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为II类,“十四五”期间洪州河设置考核黔东南州断面1个(地阳坪公路大桥,为国控断面),断面考核水质目标为Ⅱ类。
(二)保护要点
1.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改造提升和水生态保护修复,洪州河地阳坪公路大桥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考核目标Ⅱ类。
2.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减少生活污水入河量;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环境综合治理,确保供水水质安全;使渠水(洪州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稳定到达到Ⅲ类水质。
3.加强流域内存在水污染物排放风险的工业企业管控。
4.推进水生态环境监测及调查,开展河道水生态治理修复。
(三)规划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概况
1 黎平县永从防洪堤工程 水生态保护修复 综合治理2.2km,修建生态堤防4km
2 黎平县尹所防洪堤工程 水生态保护修复 综合治理2.4km,修建生态堤防4.2km
3 黎平县中潮长春防洪堤工程 水生态保护修复 综合治理2.4km,修建生态堤防4.2km
4 洪州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道清淤疏浚36km及新建生态护岸58km、岸坡绿化、生态长廊、水生植物栽植等
5 黎平县德顺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新建污水处理能力100立方米/天,新增管网建13km
6 洪州河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对洪州河涉及的17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减少生活污水入河量;对水源地进行综合治理,确保供水水质安全;使渠水(洪州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稳定到达到Ⅲ类水质。
第四节 都柳江流域(都柳江黔东南州控制单元)
(一)总体布局
都柳江是西江水系一级支流柳江流域的上游,广西三江口以上称都柳江,发源于贵州省独山县尧梭乡里腊(里纳)北西2km,分水岭高程1240m,源起东流,经贵州省三都、榕江、从江三县,在八洛进入广西。三都~三江口称都柳江,与支流古宜河汇合后折向南流经融安、融水、柳城县至支流龙江口称融江,龙江口以下称柳江,流经柳州、柳江、象州等县市至石龙镇汇入黔江。北与沅江上游清水江分水,西与六硐河分水,南与打狗河分水,下游南与东以黔桂边界为界。黔东南州境内流域面积9073.5km2,干流长141km。
“十四五”期间,都柳江流域设置考核黔东南州断面共7个,均为国控断面,其中:都柳江干流设置2个,支流寨蒿河、平江河、双江、水口河、小环江等支流共设置5个。
(二)保护要点
1.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完善配套截污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效率,提升流域内从江、榕江县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降低都柳江流域的污染负荷。
2.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农田面源污染控制,调整农业种植业结构,开展化肥、农药高效利用工程,建立完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加工体系,开展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工程;加快农村养殖废水的规模化治理。
3.加强河段综合治理,加强修建生态堤防,河道疏浚等建设。
4.对都柳江沿岸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对水源地进行综合治理,确保供水水质安全;减少生活污水入河量。2022年-2025年,从江县、榕江县新增完成3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推进水生态环境监测,开展河道生态修复。
6.加强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评估。
(三)规划项目
专栏4 都柳江控制单元规划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概况
1 从江县洛贯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新建规模为4000m3/d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出水水质按一级A标排放;提标改造规模为3000m¬3/d的洛贯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后排放;新建污水管网133.351公里及一体化泵站一座,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2 榕江县寨蒿河城北新区右岸、车江左岸河段治理项目 水生态保护修复 综合治理11.7km,修建生态堤防7km,河道疏浚11.7km
3 都柳江沿岸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对都柳江沿岸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对水源地进行综合治理,确保供水水质安全;减少生活污水入河量
4 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水生态保护修复 进一步完善界碑、界桩、围网等规范化建设,对保护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5 丹寨县鸡家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 水生态保护修复 综合治理13km,河道疏浚2km,清理河道矿渣约20万立方米,建设生态堤防4km,建设人工湿地20000平方米。
6 丹寨县鸡家河流域农村水污染治理工程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对鸡家河沿岸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将龙泉镇中华村、扬武镇瓦厂村、羊望村、羊排村、老八寨村等村寨农村生活污水通过管网引入金钟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扬武镇五一村、羊浪村、龙泉镇高排村、五里铺、排廷村等村寨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后处理;减少生活污水入河量。
7 从江县2023年传统村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一期)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新建 28 座人工湿地;配套建设DN200主管30982m、DN300主管8916m、 DN100 UPVC 入户管69220m、Φ700 检查井 1677 座,分散式人工湿地518 套。
8 从江县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新建 26 座人工湿地;配套建设DN200主管27183m、DN300主管7560m、DN100 UPVC入户管53640m、 Φ700 检查井 1524 座,分散式人工湿地 440 套。
9 从江县县城污水管网完善提升工程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新建污水管网143.91km,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新建污水提升泵站3座。
10 从江县下江镇污水管网完善提升工程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新建污水管网21.365km,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新建污水提升泵站2座。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保障
强化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责任主体,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规划实施组织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建立落实规划的地方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规划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序推进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把规划确定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指标及主要任务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同步推进。各地可制定符合实际、体现特色的目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推动全社会参与和监督,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第二节 资金保障
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2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完善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机制,优化相关经济政策及相关要求,重点针对污水处理费、水价、流域生态补偿等方面。完善各级政府财政和金融政策,创新政府性资金投入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投资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推动在污水处理、污水回用、生态补偿等方面引入PPP模式等市场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融资及运作机制。对解决重点水环境问题和环境质量改善的重点工程,作为政府优先实施项目和财政重点支持对象,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早落地、早建成、早见效。
第三节 科技支撑
推动科技专项攻关,开展富营养化、保障河湖生态系统健康、地上地下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研究。加强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项目等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重点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改善、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湿地保护与利用、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船舶污染控制、农业非点源污染控制、初期雨水控制技术、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富营养化控制、重金属及新污染物控制以及局地特征性污染控制技术等方面的技术研发与应用。加强绿色生产、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技术研究,源头减少污染产生和排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开展养殖业污染防治、水生植被恢复、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水生态监测等试点,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第四节 监督管理
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监督考核工作,将规划指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等纳入考核范围,建立调度工作机制,定期对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第五节 公众参与
完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信息公开机制,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公众环境忧患意识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举报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奖励力度,提高公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