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雷山县利用特有的“三级网格员+N”的生态环保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网格员力量,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实现对全县生态环境全方位监管。
一是“网格员+村民自治”。雷山县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县、乡、村三级网格员,层层压实责任,全面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定期开展巡查,全县154个行政村100%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如:郎德镇结合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有关规定和各村实际,全镇13个村共同制定了《郎德镇十三个行政村稻田养鱼联防联控和‘郎望河’郎德镇河流支流天然鱼类资源的增殖保护与自治管理公约》,成立工作小组进行日常的巡逻管理工作。自从公约实施以来,郎望河的天然鱼类资源和生态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二是“网格员+全民共治”。为确保县、乡、村三级垃圾清扫、清运的正常进行,雷山县城区环卫保洁人员保持在200名左右,每乡镇保洁人员最少保持有100名,每村保洁人员2-10名不等,有效落实县、乡、村三级保洁力量。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常态化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实行门前责任包保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卫生评比,实行红黑榜公示,把环境整治变为群众的行动自觉,形成全民共治的良好局面。比如:西江千户苗寨每年从景区门票收入提取18%作为村民分红,将人居环境整治与分红挂钩,定期开展评分,村民的环境整治情况直接决定分红收入,有力提高了群众参与的积极主动性。
三是“网格员+集中调度”。全县治理城乡生活垃圾基本已经形成了从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的全域覆盖的链条式管理体系,管理上下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负责、住建部门统一集中调度”的城乡垃圾治理工作格局。还充分利用现有转运站、垃圾填埋场,由各行政村自主收集清运至各乡镇垃圾转运站,再由乡镇汇集转运至县城中转站,最后由县城统一转运至凯里盛运火力发电厂进行焚烧,少部分垃圾转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覆土填埋,确保城乡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切实减少生活垃圾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升。目前,全县城乡无害化处理率81.74%,行政村垃圾收运正常运行率平均保持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