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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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州决策部署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三)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

(六)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