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451100 | 成文日期 | 2021-01-22 |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1-01-22 |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 名称 | 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安排部署,结合市场监管职责职能,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股室、分局、大队、中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州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州、县和省市场监管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把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第一职责来落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补齐短板,强化督促检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履行市场监管措施,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一)强化冷链食品监管。各股室、分局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冷链冷冻食品、环境及人员新冠病毒核酸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会同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商务、交通运输、邮政、工信等部门,共同做好冷链食品,特别是来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进口冷链食品的监测工作,坚持做到人物同查。
(二)强化药店退热药品限购管理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一是督促各企业落实主体防控责任,对进入人员要落实测温、戴口罩、扫健康码、消毒措施,对不配合人员,一律禁止其进入。对体温≧37.3℃的人员,应主动引导发热病人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二是各药品零售店(含连锁门店)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调整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退烧药品参考目录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退烧药的销售;三是加强对各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要求企业按照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强化对不合格药品和医疗器械(口罩、额温枪、医用防护服)的处置。
(三)强化餐饮环节监管。一是督促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每日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在餐厅(馆)入口处摆放体温测量设备和速干手消毒剂等,所有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杜绝带病上岗,工作时戴口罩;二是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中用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分时分段分散就餐或送餐到班,学生保持安全距离就餐;三是餐馆入口应粘贴贵州健康码、“正确佩戴口罩进入”等相关提示,实行限制性进店就餐,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75%,在排队候餐顾客较多的时候,要安排专人疏导顾客保持一米安全线,确保不扎堆聚集;四是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尤其是冷链食品的查验,确保食材来源安全且可追溯。严禁采购及加工制作野生动物或生病禽畜。提倡非接触点餐、结账,倡导使用“公筷公勺”、提供密封包装的牙签;五是用于顾客自取或外卖的餐食,应采用密封方式盛放,提倡每份餐食使用自制或订制的专用食安封签或一次性使用的封闭外包装,防止运送过程污染餐食。
(四)强化价格监管。继续加强对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用材料价格以及涉及民生的肉、菜、米、油等价格的巡查检查,一旦发生重大或突发价格波动情况,要及时了解并向县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开展对医疗机构收费公示的检查,对不按规定进行公示的,要及时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
(五)强化农贸市场疫情常态化防控督促检查。协作配合工信商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做好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一米线”、场内卫生清扫及消毒、人员限流、避免人员拥挤聚集等疫情防控措施。根据“长江禁捕”工作要求,强化线上线下野生动物、水生产品交易(加工)和广告及信息宣传的检查监管。
(六)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对新冠肺炎疫情涉及我局领域的舆情信息进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测,随时关注掌握公众关注热点,加强对敏感热点舆情信息的分析研判,跟踪舆情发展态势,及时报告舆情信息,坚决杜绝发生迟报、漏报等现象,有效开展舆情信息报送、分析研判、应对处置等各项工作。
(七)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消费维权。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及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加大对新冠肺炎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危害和预防措施等知识的宣传,增加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水平。同时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不随意散布、传播疫情信息,增强防控意识,尽量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注意自身安全。要畅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做好值班安排,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对涉疫投诉举报要立即进行处置,为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八)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构筑起疫情共同防控体系。积极配合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落实活禽市场“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1110措施,强化对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做好协调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筑牢疫情防控体系。
三、落实“五有”要求,加强单位内部防控
(一)减少人员流动聚焦。在“两节”期间,我局全体人员带头做到在黔东南过节、非必要不得离黔东南,不组织、有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避免出国(境)和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离黔东南的,须事先经本单位负责同志批准。非必要不得召开、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以及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会等活动,确需召开、举办的,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控制人数和规模。各地要积极倡导群众就地过节、网络拜年,减少非必要出行,错峰返乡返岗,除红白喜事外,一律不得举办其他任何酒席,举办红白喜事的一律从简,同时须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备,防止大规模、高密度聚集。
(二)精准做好外来外出人员管理。对外来单位办事人员要严格按照小区防控措施要求,坚持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毒措施。发现来自中高风险人员没有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的,及时报告县防控办。本单位人员及家属外出黔东南的,要及时向单位报备。
(三)做好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为做好一线执法人员、 重点人群的防护安全及广大干部职工办公日常需要,采购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
(四)保持办公场所清洁。保持各办公室等生活场所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卫生间、空调等公共区域和相关物品定期消毒。
四、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通畅
(一)做好应急值班工作。全局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以及外出报备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二)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州市场监管局。
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疫情防控机制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决定成立雷山县市场监管局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金志雄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胜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文光洪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彰华 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
白广恒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显光 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岑 丽 投诉举报中心主任
成 员:任永高、龙婧、陈芳茜、陆国丽、谢国伟、杨杏、潘玉华、刘青青、陈欢欢、杨通春、罗毅、杨华、李开剑、王恩祥、杨正贤、李清、曾家强、文博、李子雄、吴琼、金勇富、吴兴东、龙贞、陈红文、李海德、周道鑫、潘年华、李松林、杨祥、李翔、覃文、吴秀清。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
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一领导、指挥和调度全局执法人员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显光
成 员:办公室
联络员:龙 婧
职 责:负责领导小组相关股室分局联络协调、会议组织、重要文稿起草审核、信息汇总、信息报送、指挥调度、资料管理等工作。统筹疫情应对期间,本单位各项相关物资的保障工作,确保疫情处置期间应急物资保障充足。
(二)市场防控组。
组 长:李胜伟
成 员:市场秩序股、丹江分局、西江分局
联络员:潘玉华
职 责:配合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督促农贸市场等重点场
所落实“1110”制度等市场主体防控责任,依法查处违法销售野
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销售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行为,以及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狩猎工具发布广告的行为。
(三)食品安全组。
组 长:杨彰华
成 员:食品股、丹江分局、西江分局
联络员:陆国丽
职 责:加强冷链食品监管,强化对冷链食品运输、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风险防控与处置,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周边环境开展全面监测,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开展季节性进口非冷链商品监测。加强针对全县冷库及第三方冷
实施全面监督检查及备案工作。联合商务部门督促餐饮行业落实的相关防控措施。
(四)药品医疗器械组。
组 长:白广恒
成 员:药械化监督管理股
联络员:陈芳茜
职 责:一是加强对相应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尤其是医用口罩和抗病毒药的质量保证;二是要加强医药市场巡查确保合规生产经营,督促经营户履行好主体职责;三是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工信、商务、发改等部门抓好疾病防控和防控物资保障工作。
(五)价格监管组。
组 长:李胜伟
成 员:市场秩序股、丹江分局、西江分局
联络员:潘玉华
职 责:密切关注医用口罩、药品等重要物资价格变化情况,保障市场供应价格稳定。
(六)执法办案组。
组 长:白广恒
成 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络员:刘青青
职 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打击食品、药品和价格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七)舆情监测组。
组 长:岑 丽
成 员:投诉举报中心、消费者协会
联络员:金勇富
职 责: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中的舆情应对,做好媒体管控,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开展健康宣教、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等。负责畅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快速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