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4868873 | 成文日期 | 2020-11-18 |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0-11-18 |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 名称 | 关于印发《2020年雷山苗年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暨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于印发《2020年雷山苗年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暨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股室,大队、中心:
为切实做好2020年雷山苗年节食品安全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确保雷山县广大人民群众及外来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活动顺利进行,经局班子会议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构
为切实做好2020年雷山苗年节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及疫情防控工作,特成立雷山县市场监管局苗年节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及疫情防控工作,活动总指挥为金志雄、副总指挥为李胜伟、杨彰华、李显光、岑丽;杨彰华为具体指挥调度,陆国丽为总联络员。
组 长:金志雄
副组长:李胜伟、杨彰华、李显光、岑丽
成 员: 龙婧、陆国丽、陈芳茜、陈欢欢、潘玉华、刘青青、陈红文、杨杏、罗毅、金勇富、谢国伟、高军、潘年华、覃文、吴秀清。
二、工作内容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活动期间,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报告,负责信息资料的收集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1.重点对接待酒店及开展长桌宴的餐饮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1)对此次活动用餐的菜谱进行审核并备案,剔除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菜肴,避免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菜肴上桌。
(2)对此次活动用餐用的原料采购进行跟踪调查,保证食品及食品原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
(3)检查食品库房,超过保质期限或怀疑已经腐败变质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予以收缴并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4)对指定就餐点所有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检查,无健康证明和未经食品安全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的人员不许上岗并另行处理。
(5)对指定就餐点加工制作场所、各种菜肴加工过程、冷荤食品制作进行监督指导,保障所制作食品的质量安全。
(6)对活动用餐的餐饮具消毒进行监督。
(7)对此次活动用餐的菜肴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每天进行留样48小时,指定一样餐点专人专柜进行保存。
2.组织开展对接待酒店及周边食品经营商户和食品摊点进行全面检查排查,规范其经营行为,严格查处超期变质、三无食品以及各种不合格食品违法销售行为。
(二)疫情防控工作。
1.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零售商店管控工作。一是继续督促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做好“三查”工作(即查身份证、查体温、查健康码和行程码),督促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内从业保山佩戴口罩并监督其对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进行消毒;二是督促所有零售商店必需做好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和经营场所消毒工作。
2.药店管控工作。一是加强对相应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尤其是医用口罩和抗病毒药的质量保证;二是继续限制药店销售发热、咳嗽、退烧药品,张贴国家限制经营药品告示书,督促做好外来人员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和经营场所消毒等工作。
3.强化对冷链食品的监管。严格要求从事冷链食品经营的经营者做到证照齐全、实行索证索票和做好进销货台帐登记。重点控制进口冷链食品进入我县市场,对确有经营冷链食品的,要严格督促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索取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凡是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销售;强化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
4.指导各疫情防控点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指导各疫情防控点应对发生突发事件时,应该采取哪些应急有效措施或向哪些部门报告,以达到有效管控,避免事态发生等。
四、工作时间及重点工作区域
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22日。
食品保障工作区域:1.城南小镇(雷山大食堂),重点19日当天;2.城南小镇(老腾鱼酱酸),重点19日当天;3.贵旅雷山大酒店,重点19日当天;4.杨阿妮苗家,重点19日当天;5.西江苗界酒店及周边饮食摊点;6.西江阿浓苗家;7.西江欧林鸟酒店;8.其他涉及苗年活动的餐饮场所等。
疫情防控工作区域:全县所有商场超市、药店、冷冻食品店(仓库)、海鲜经营店等。
人员及时间安排
第一组:岑 丽(组长)、潘玉华、罗毅、高军(兼驾驶员),联络员潘玉华,时间:2020年11月19日。
第二组:陈欢欢(组长)、金勇富、刘青青、吴秀清(兼驾驶员),联络员金勇富,时间:2020年11月20日。
第三组:谢国伟(组长)、陈红文、杨杏、潘年华(兼驾驶员),联络员潘年华,时间:2020年11月21日。
第四组:杨彰华(组长)、陆国丽、陈芳茜、覃文(兼驾驶员),联络员陆国丽,时间:2020年11月22日。
李胜伟、李显光、龙婧三位同志为机动人员。
六、做好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苗年活动期间,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活动期间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向活动主办单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食安委主要负责同志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和发生后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组组长负总责,成员具体抓,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扎实工作。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的,要及时汇报和立即排除。要明确工作重点,做到发现早、行动早、迅速果断,万无一失。
(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各组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全力以赴做好本次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四)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向活动主办单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食安委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和发生后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情况,对发生事故后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又不及时汇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严格工作纪律。从11月19日至22日,所有安排开展活动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电话及信息畅通,特别是当天值班人员。
(六)做好信息汇总上报。此次活动保障工作结束后,各组应及时写出工作情况报给陆国丽处,由陆国丽统一收集后拟写工作总结,并将有关的材料一并归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