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负责人:黎俊宏 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简介:为雷山县人民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雷山县丹江镇河滨道10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30-12:00,下午2:00-5:30
电话:0855—3331302
邮编:557199
邮箱:635780879@qq.com
二、内设机构情况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人事、财务、党建、法规、文电、信息、统计、保密、保卫、信访、机要、卫生健康、政务公开、综合性文件起草、新闻宣传、离退休干部管理、新闻发布及综合统计等工作;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的权责清单;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深化改革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机关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855-3331302
(二)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市场主体核准登记、信用体系建设、微型企业申报等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的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发放、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的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拟订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承办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55-3335187
派驻政务中心窗口电话:0855-3222226、3222227、3222800
(三)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
负责价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广告、直销、传销、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合同、电子商务和网络交易、拍卖、抵押、旅游市场等监管工作。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法工作,监督全县市场价格和收费行为;依法查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中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开展反价格垄断执法,依法开展全县价格举报案件督查、督办工作;承担全县价格诚信建设、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承担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和核定工作。依法定授权承担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拟订贯彻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和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办法;承担涉及市场公平竞争规范性文件的公平性审查工作;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传销行为和直销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协调不正当竞争、传销、直销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办县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规范消费环境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和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实施合同、拍卖行为、车辆交易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配合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抓好全县消费环境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消费环境建设和督促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网络市场行政执法检查和指导协调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监督管理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工作。负责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拟订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联系电话:0855-3334649
(四)质量监督管理股
负责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工作。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拟订重点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复杂案件查处;拟订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和组织的组织实施;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推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落实国家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划,规划指导全县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负责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发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工作。拟订贯彻实施知识产权中长期战略发展、保护规划和措施,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研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和知识产权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和知识产权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依法查处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行为;承担地理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及发展与监督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承担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承担协调推进知识产权方面深化改革工作。
联系电话:0855-3334639
(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工作。分析掌握食品安全综合形势,拟订贯彻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承担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拟定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监测发布;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拟订贯彻食品监督管理和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协调食品领域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食盐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食盐安全监督执法工作。
联系电话:0855-3332744
(六)药械化监督管理股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生产现场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工作;承担药品、化妆品生产和流通环节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承担药品、化妆品生产和流通环节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承担生产和流通环节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承担化妆品备案管理初审工作;负责中药的监督管理;指导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按规定承担医疗器械二类备案、生产环节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55-333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