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我县酒类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酒类小作坊质量安全水平,压实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苗年节人民群众饮酒安全,近日,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全县酒类小作坊食品安全培训暨责任约谈会。此次会议酒类小作坊负责人及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监管人员参会,共计16人。
酒类产品是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的重要食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前,我县部分酒类小作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存在生产环境不达标、原料采购验收不规范、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标签标识不全、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等问题和风险隐患。各酒类小作坊必须清醒认识到自身在食品安全链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会上,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彰华围绕酒类小作坊生产规范、风险防控要点、标签标识规范、法律法规义务及违法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和培训。酒类小作坊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坚决杜绝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注等违法违规行为。会议上对酒类小作坊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明确要求:主体资格与基本条件、原辅料采购与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与贮存、产品标签标识、销售与追溯、强化内部管理、宣传与销售禁令、稳定市场价格、安全生产与环保。
通过此次培训约谈,现场酒类小作坊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共12份。进一步明确了酒类小作坊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规范要求,增强了从业人员的守法诚信经营意识。下一步,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酒类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