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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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雷山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部门简介:乡镇街道办事处

单位负责人:李志勇

单位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永乐镇永乐村

单位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其他时间及周末:各部门安排人员轮流24小时值班。

邮编:557105

电话:0855-3268161

邮箱:599312416@qq.com

二、内设机构情况

全镇设置机构共17个,其中党政行政机构6个,管理事业机构11个。党政行政机构为党政办公室(加挂“党建办”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办公室”牌子)、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管理事业机构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残疾人联合会、财政所、群众工作站、林业站、公共卫生和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扶贫工作站、计划生育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一)党政办公室(加挂“统计办公室”牌子)

负责上级机关交办事项和镇党委、政府各项决议、决定的督查落实,协助党政领导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党的组织、宣传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好村(社区)党建联席会,认真搞好理论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信息调研和通讯报道工作。负责本镇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干部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及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出的各种公文的起草、审核印制、发送和归档工作。负责文件传阅、归档和保存工作。负责党委、政府的印章管理。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发放工作;负责报刊、杂志的征订、收发工作;负责值班安排;负责会议室管理和会务工作。负责车辆安排和管理工作。承担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的日常工作,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3268161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工商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党委、政府的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镇经济发展规划,制订具体政策和措施,做好各类经济指标统计、分析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集镇规划、开发、组织实施,做好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的工作,为新建、技改等项目办理立项审批、证照申领手续;对重点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帮助和促进企业搞好基础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和监督全镇工业企业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工作。协调商品市场流通工作,加强和监督商品质量管理。拟定全镇对外经济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工作,引进和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协助有关部门监督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工作,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3336864

(三)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积极开展双拥活动。负责农村救灾救济、救灾捐赠等乡村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农村救灾工作。负责对流浪、乞讨等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负责老年人服务管理工作。依法指导村(居)的换届选举工作,推动村(居)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抓好村(居)工作者和服务队伍素质培训,不断提高村(居)服务水平,推进社区建设。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3335724

(四)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

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指示精神,制订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等,并负责组织实施。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承担牵头责任,充分发挥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在协调工作机制中的作用,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扎实开展基层创安活动。巩固与深化平安村(居)、小区、企业、景区、校园、市场创建成果,抓好长效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大力抓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辖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戒人员、吸毒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强治保会、调委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制度,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认真做好本辖区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签约、检查、考核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严格实施领导责任追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权。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工作,着力探索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问题。承担政法委员会、人民武装部的日常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3268086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

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镇有关部门、村(居、社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本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手册,及时评估、修订;拟定本镇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协助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建设生产行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上级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综合管理本镇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台账;加强对本行政区域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破坏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等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交通运输生产安全,维护运输市场秩序,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3334304

(六)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农村公共卫生管理和环境整治工作;制定本镇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兑现奖惩。开展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提出工作建议,总结交流经验,当好领导的参谋。指导督促各村(居)及辖区单位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村(居)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业务培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工作,做好计划生育统计报表。负责生育证(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奖励扶助对象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开展好计划生育术后对象的随访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指标。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作好行政执法和社会抚养费收缴工作;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指导本镇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3268007

(七)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负责权限范围内国土资源执法、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及环保监管等工作;监督检查土地利用情况,协助查处农村各种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违法排污案件;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及时准确的反映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监管中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核实和填报有关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统计资料等;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3268161

(八)财政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镇“镇财镇管”工作,对镇政府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实施集中核算管理及会计代理记账;负责镇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及预算管理;负责社会抚养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等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编报年度镇财政收支决算;负责对各项涉农、惠农资金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镇属单位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组织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案件,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制定镇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负责财政信息、财政法制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3268161

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其办事机构采取加挂牌子形式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