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祥乡2023年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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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1050919 成文日期 2023-04-25
文号 发布时间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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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方祥乡2023年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实施方案

方祥乡2023年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乡村振兴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雷山县“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工作报告十件民生实事和“五美”村庄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开展乡村庭院美化行动,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和卫生习惯,让乡村变得更靓、更净、更美、更宜居,让广大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和县政府工作报告安排,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按照“五美”(家美、院美、村美、风尚美、心里美)村庄的要求,把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产业发展、文明乡风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提高乡风文明,努力营造美丽和谐的乡村宜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持续以“洁化、序化、绿化、美化”为着力点,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力争到年底,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二、整治内容

(一)对村内公路、步道、公共区域进行整治。

由乡党委政府主导,各村具体落实,对村内公路、步道、公共区域进行全面集中整治,每周必须确保集中清理一次以上白色垃圾、动物尸体、残渣粪便,严禁乱堆乱放,乱丢乱弃垃圾。村内公路、步道等公共区域堆放建筑材料,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修建期间规范堆放,设立安全警示牌,修建完后一周内必须清理干净,不得出现建设完后,建筑材料长期占用村内公路、步道等公共区域现象。(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辖区各农户) 

(二)对残垣断壁、废弃危房,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整治。

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全乡各行政村范围内的残垣断壁、废弃危房进行全面清除或维护修缮。各村“两委一队”引导群众采用安全、环保、与村寨环境相协调的建筑材料,全面整治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材料。(责任主体:乡村建中心,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辖区各农户)

(三)对河道、山塘、水库等进行整治。

按照属地原则,由乡政府按照河长制责任,常态化组织开展巡河,统筹对河道、山塘、水库等进行治理,各村“两委”具体落实,每周至少清理一次村寨村居范围的河道(上下游 200 米)、山塘、水库,严禁乱倒乱扔垃圾、乱排乱放污水,严禁出现白色垃圾、动物尸体、废水废料等垃圾。(责任主体:乡、村两级河长;乡农业服务中心、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辖区各农户)

(四)对广播、电视通讯、电力线路进行整治。

规范广播线路、电视通讯线路、电力线路等布局管理,全面整治布局杂乱、东拉西扯现象,保持各类线路布局安全有序。(责任主体:乡村建中心,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辖区各农户)

(五)对农村厕所进行整治。

各村“两委一队”加强对公厕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公厕正常使用,每天安排至少一名保洁员对公厕进行清扫,保持干净整洁;各村要加快推进卫生厕所建设,引导农户做好户内厕所环境卫生,保持户厕干净卫生。(责任主体:乡村建中心、乡农业服务中心,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辖区各农户)

(六)对农户庭院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一是各农户要自行清理房前屋后及周边环境卫生(如院坝、排水沟、道路等),清理门前道路垃圾,垃圾分类入桶(箱),严禁乱堆乱放杂物、乱丢乱弃垃圾,做到门前“三包”责任制。二是规范有序种植各类绿植、蔬菜瓜果,按照宜花则花、宜果则果、宜菜则菜原则,在庭院及房屋周边打造具有乡土气息的“三园”(即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布局合理美观、保持整洁整齐。庭院提倡用本地树种、果树、花草树,堆砌河石等当地素材,突出地方特色、彰显庭院韵味,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一致并有一定文化品位。三是各农户要保持庭院室内干净整洁,摆放有序(如院内干净整洁、杂物柴草堆放整齐、农机具停放有序,衣物、被子、物件叠放整齐,桌面、地面干净整洁)。(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及干部、辖区各农户) 

(七)对餐饮、小卖部等各经营户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各村要加强对餐饮、小卖部等经营场所的管理。一是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房前屋后及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二是经营场所干净整洁,货物商品摆放有序。三是垃圾分类 入桶(箱),消灭卫生死角,无废弃物、无污水、无污渍等。四是严禁乱丢乱扔垃圾、乱排乱放污水。(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辖区各农户和经营户) 

(八)对农业生产场所内外环境进行整治。

一是严禁乱堆乱放和任意焚烧处理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农业生产废弃物,应统一丢弃到指定地点。二是规范村寨畜禽养殖行为,按照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由生产人(如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自行处理生产垃圾,并完善配套粪污处理设施,提高畜禽粪污处置水平。三是严禁随意丢弃病死的畜禽尸体,严格要求做无害化处理(如掩埋等)。(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辖区各农户)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4月20日前)。

4月20日前各村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群众代表大会、院坝会等全面启动实施“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各村要营造良好行动氛围,做好入户宣讲、悬挂横幅(每村张挂宣传标语1条以上)、村级广播宣传等工作。乡党政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乡村庭院美化” 行动,组织发动广大农户从净化、美化自家庭院做起,从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习惯做起,从培育传承优良家风家训做起,积极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和乡风文明建设中来,不断提升农村整体文明程度和村民的文明素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采取清单式、积分制等方式组织乡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志愿者和农户等力量,对照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大力实施庭院美化行动。

乡级层面:按照“每季度定期开展一次大考评”的要求,组织人员对各村“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积极推动各村庭院美化行动。

村级层面:按照“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大清扫,一次大评比”的要求,组织村“两委一队”、志愿者、党员、护林员等对村寨公共区域进行大清扫,重点整治各村寨公共区域“脏、乱、差”问题,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同时成立村级评比小组,对全村农户开展“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情况进行评比。 

农户层面:按照“每周定期开展一次大清扫”的要求,对房前屋后和室内环境卫生进行大清扫,做到“室内干净整洁、室外庭院美化、个人清洁卫生”。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农家“四园”,农民休闲的“后花园”、收获希望的“绿菜园”、助农增收的“香果园”、留住乡愁的“文娱园”。庭院提倡用本地树种、果树、花草树,堆砌河石等当地素材,突出地方特色、彰显庭院韵味,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一致并有一定文化品位。

(三)评比巩固阶段(长期坚持)。

在完成实施阶段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常态化动员干部群众,持续保持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乡村庭院美化工作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级成立由乡党政主要领导为双组长、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乡“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强化责任压实。

严格执行“六双工作机制(双主体、双责任、双台账、双考核、双销号、双问责)”,各村包村联系领导牵头抓总,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责任,驻村第一书记为第二责任人,具体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户到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目标、任务、进度、责任“四落实”。

(三)强化资金保障。

乡财政所要据实保障“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必要的经费开支;各帮扶单位要根据帮扶村实际情况,予以一定的支持;各行业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科学整合现有资金,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村内污水处理、公共基础设施修建、村容村貌整治、垃圾处理等工作。 

(四)强化典型挖掘。

狠抓乡村庭院环境整洁,必须齐抓共管、树好导向。要在揭露问题、曝光反面教材的同时,注重发现、宣传和树立那些思想作风过硬、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正面典型;对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的坚决打击,对因工作开展不力,存在“脏、乱、差”的现象利用政府网站、“悠然雷山”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进行曝光,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各村每月 20 日前将本月的工作推进情况(含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报乡“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材料要真实、简单明了,如实体现开展工作成效。

(五)强化督查考核。

乡、村两级都要成立工作检查小组,按照“村查农户,乡镇查村”的要求开展督查考评。村级每月开展一次评比,并对评比结果进行公示。乡里每月开展一次检查,将工作推进情况上报至县“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成立乡工作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月督查检查,按照行动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检查,进行量化打分。要加大曝光力度,特别是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力的,要曝光人、曝光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对工作开展效果好的村进行表扬并在庭院美化行动、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支持上优先考虑。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通过网络、电话、意见箱等监督渠道,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整改,切实提高群众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满意度。


附件:1.方祥乡“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方祥乡“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工作指导督导组

      3.方祥乡“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工作督查组

      4.方祥乡开展“乡村庭院美化”行动倡议书

      5.评分细则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