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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建管护用”全面加强农村项目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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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雷山县围绕农村项目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构建“建、管、护、用”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有效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建”——科学规划,规范建设。科学立项,精准投入。坚持需求导向和规划引领,在项目谋划阶段深入开展调研论证,紧密结合乡村实际和发展需要,确保项目布局合理、内容精准,杜绝重复建设和盲目投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建设,保证质量。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管理制度,压实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着力打造优质工程、放心工程,切实防范“豆腐渣”工程,确保建成资产坚固耐用。同步登记,明晰权属。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开展资产登记、价值评估和台账建立工作,做到资产明晰、账实相符。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确权登记公益性资产2675个、资产原值33.9261亿元,经营性资产849个、资产原值7.2773亿元。

二是“管”——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雷山县农村项目资产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明确各类资产的管护标准、操作流程和责任主体,为规范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压实层级责任。建立“县级指导、乡镇监管、村级主管”的分级管理体系。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政策制定和监督指导;乡级政府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日常指导和审核把关;村级“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具体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强化民主监督。对资产运营、处置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并实行全过程公开公示,切实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护”——长效管护,保障运行。明确管护主体。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逐项资产签订管护协议,将管护责任明确到村集体、合作社、承包经营者或公益性岗位人员,确保责任到人。动态排查盘活资产。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定期组织各乡镇(街道)对已形成的产业项目资产进行排查清理,建立闲置低效资产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今年以来,全县共摸排纳入闲置低效资产台账项目10个,资产原值2276.80万元,正有序推进盘活处置。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农村项目资产管护成效年度绩效评价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与评估,对管护不力、资产损毁的进行督促整改,确保管护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是“用”——高效运营,盘活增值。分类施策盘活存量。对经营性资产,通过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市场化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和新型经营主体,提升运营效益,目前已通过多种路径盘活项目资产6个,实现租金收入6.1万元;对公益性资产,着力优化使用机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间接促进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对到户类资产,加强引导服务,支持农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实现增收致富。创新模式拓展路径。积极推广“村合作社+农户”“企业+村集体+农户”等合作经营模式,引导将闲置资产用于发展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优化分配共享成果。探索出台村集体经济“5311”收益分配机制,明确收益用于扩大再生产、集体分红和村级公益事业的比例,确保集体成员共享资产增值收益,有效激发农民参与发展和监管的积极性。(吴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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