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雷山分局积极探索优化涉企执法检查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协同共进,实现涉企检查频次降低与执法检查质效的双提升。
一是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检查行为。制定《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雷山分局涉企执法检查工作制度》《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雷山分局关于实行执法检查告知制度》,将生态环境年度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畴,控制涉企生态环境执法检查频次,确保涉企检查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二是深化上下级及部门协作机制。强化与州生态环境局及县级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对同一检查对象均有检查计划的,及时协商后由一方独立检查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现“一次进门、全部查清”目标。与州生态环境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家企业。与县级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企业3家次。
三是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推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警告——行政处罚——监督整改”等渐进式执法模式,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开展非现场监管,推行“告知承诺+服务”模式,主动告知清单内企业被纳入正面清单的政策内涵、所享有的权利,严格落实“无事不扰”要求。依托贵州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全面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借助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等现代化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减少对企业日常生产活动的干扰。今年以来,对纳入执法正面清单的3家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6家次,线上帮扶指导2家次。(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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