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自今年禁渔期以来,雷山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扎实开展禁渔期执法工作,禁渔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做好部署。成立禁渔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同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禁渔期执法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在重点水域、渔区、市场等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发放宣传手册。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面对面宣传,讲解禁渔期制度的重要意义和违法后果,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渔期规定。
三是强化执法巡查,打击违法行为。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原则,采取日常巡查、夜间突击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电鱼、网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强化县域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有效保护渔业资源。同时,加大河道堤坝巡逻力度,积极劝离沿河钓鱼群众,发现垂钓者及时进行宣传规劝,防范意外发生。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执法车辆15台/次,收缴非法捕捞渔网8张,没收鱼竿15根,处罚2人/次,罚款资金0.5万元。汛期累计劝离垂钓群众260人/次。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对涉嫌犯罪的非法捕捞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联合开展市场检查,严厉打击销售、收购、运输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切断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销售渠道,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确保禁渔期相关政策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韦再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