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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优化机制 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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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雷山县将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抓手,通过系统谋划、制度创新和模式优化,村集体经济实现量质双升,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2024年,全县154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均突破20万元,其中20-50万元128个、50-100万元22个、100万元以上4个,总资产达16.6227亿元。

一是强化统筹推进,夯实改革基础。构建“县委书记总指挥—乡镇党委书记操盘手—村党支部书记战斗员”三级责任体系,形成“头雁领航、群雁齐飞”工作格局。出台《雷山县“一优五强”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试行)》,选派青年干部挂职,打造州县级职业经理人示范点,推动人才资源下沉。2024年以来,重点打造乌东、白岩、南猛等州级职业经理人示范点,组织9个乡镇(街道)创建县级示范点,培育本土职业经理人,通过“轮值董事”机制促进经验共享,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保障规范运行。建立联合服务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县委副书记作为专班负责人,统筹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发力。制定《雷山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试行)》《雷山县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及操作细则,强化“三资”监管。实施高校毕业生下乡就业创业措施,建立任务清单,按月调度推进。2024年,通过实施“三能工程”推动文旅业态升级,实现农特产品线下销售120万元,村景联动成效显著。

三是创新路径模式,激发发展活力。深化运用“四联双增”“联村党委+飞地经济”“三民共治”等模式,整合财政衔接资金、乡村振兴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以及财政涉农资金注入村合作社等经济组织。依托“前店后厂”模式,以产业、项目、资源等为联结点,结合“苗年”“鼓藏节”等当地重大节日活动开展认购项目,创新农文旅融合业态。截至2024年底,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5772.18万元,同比增长549.44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3489.44万元。(罗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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