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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责任“三压实”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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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雷山县先后投入资金8238.57万元,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26处,覆盖全县154个村,426个自然寨(组),解决13.86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农村人口均达到“饮水不愁”标准,家家户户实现“龙头一打开,清水自然流”的景象,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有了大幅提升。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管理主体,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护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供水设施维护和用水管理,推动管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截止目前,全县154个村均已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护三项制度、三个责任人上墙和公示,并接收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压实监管责任。开通设立饮水安全服务热线,指定专人负责接听、登记、处理和交办群众饮水安全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并定期进行回访,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定期对全县生活饮用水开展枯水期和丰水期水质监测,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监管。还利用赶集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契机开展饮水安全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爱水护水意识,提升保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自觉性,促进农村饮水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

三是压实管护责任。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管护”原则,将工程分类移交给供水企业、镇村和受益农户投入使用并履行管护责任,加强水源、供水管网、水处理设备设施的管理,保证供水正常。全面推进水源防护、水质处理、水质消毒、制度建设以及运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以水养水”的管理模式。水务部门定期对选聘的管水员开展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质量。截止目前,全县设立管水员公益性岗位146个, 124个村落实了收费管理。(任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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