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社有经营性资产,规范社有资产运营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司拟对自有临街商业门面及经营场地实行公开竞租,择优确定承租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门面及场地共4处,具体信息如下:
|
序号 |
资产名称 |
面积(m²) |
资产位置 |
招租底价 (元/月) |
租期 |
备注 |
|
1 |
新兴路1号临街门面 |
30 |
雷山县丹江镇新兴路 一楼第一间临街门面 |
2,800 |
三年 |
— |
|
2 |
新兴路6号临街门面 |
30 |
雷山县丹江镇新兴路 一楼第六间临街门面 |
2,800 |
三年 |
— |
|
3 |
解放东路供销宾馆 一楼门面(原2元店) |
50 |
雷山县丹江镇解放东路 供销宾馆一楼 |
8,000 |
三年 |
— |
|
4 |
大塘镇同干洲原木器加工厂 |
979 |
雷山县大塘镇同干洲 |
1,670 |
三年 |
— |
二、承租方责任
1.合法经营:承租人须依法合规经营,经营业态符合城镇市场管理规定,严禁经营禁限类项目;妥善协调邻里关系,不得产生噪音、异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2.门前三包:承租临街门面的承租人全权负责门面及门前区域环境卫生保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场地承租人负责租赁范围内环境卫生保洁。
3.安全责任: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为租赁标的唯一责任主体,主动配合供销社、应急、公安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租赁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民事纠纷、行政处罚等全部责任与经济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装修管理:租赁标的装修、水电分户安装、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维修全部由承租人出资负责;装修施工仅限租赁标的内部,严禁拆改墙体、破坏房屋承重结构。新租户装修期最长不超过7天,具体起止日期写入租赁合同。
5.税费承担:承租人经营产生的增值税、个人经营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卫生费、水电费等全部经营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本次租赁行为产生的房产税、印花税由雷山县供销集团公司承担。
三、竞租条件及竞租人注意事项
1.资格要求:竞租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须出具正规书面授权委托书。
2.实地踏勘:所有意向竞租人必须自行前往租赁标的现场实地勘察,公告标注面积仅作报价参考。完成报名登记并到场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认可房屋现状、瑕疵、配套条件,未实地看样产生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3.签约时限:中标人须在竞价结束7个工作日内到我司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中标后无故弃标、拒绝签约或无力履约的,视为严重违约,我司有权另行处置该租赁标的租赁权。
4.租金支付:租赁合同统一执行先付租金、后使用租赁标的规则。租金按季度支付,首期租金须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足额缴纳,后续每季度首月5日前缴纳当季租金。逾期超过15日不缴租金,我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标的。
5.禁止转租: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标的整体或部分转租、分租、转借、抵押给第三方。
四、其他事项
1.公告公示期: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31日12:00至2026年9月11日16:00(工作日正常受理,周末可电话预约登记,纸质材料工作日补交)。
3.报名地点及咨询方式:报名地点:雷山县供销集团公司办公室;联系人:余主任;咨询电话:0855-3334577。支持现场递交材料报名、电话预约报名两种方式。
4.公开竞租时间、地点:竞租时间:2026年9月14日15:00;竞租地点:雷山县供销集团公司二楼办公室。
5.竞价规则:现场举牌竞价,最低加价幅度100元/次(或整倍数),价高者中标;仅1名有效竞租人报名的,以底价成交。
6.特别提示: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为准,我司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雷山县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8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