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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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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20260828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权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黔(2021)雷山县不动产权第0001747号

蒙方、李兴前

房屋

522634101010GB00008F00070021

雷山县丹江镇羊排村城南移民安置小区51号楼2单元5层2-5-1号

证书

联系人:黄娅,联系电话:0855-3222680。



                           登记机构:雷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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