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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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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20260707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权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雷国用(2001)第10119号

龙开珍

宗地

/

雷山县丹江镇南门坝(小河沟)

证书

2

33200391

龙开珍

房屋

522634999999GW99999F05611418

雷山县丹江镇南门坝永乐路

证书

联系人:黄娅,联系电话:0855-3222680。



                         登记机构:雷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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