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对象:
根据《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州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全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黔东南医保办发〔2023〕16号)规定及定点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现就终止以下 1 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以下机构将不再具备医保定点服务资格,参保人员在其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将不再予以支付。
特此公告。
雷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6日
附件:2026年雷山县终止医保服务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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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药店名称 |
药店编码 |
药店地址 |
终止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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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贵州安芝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雷山益仁店 |
P52263401670 |
贵州省黔东南州雷山县丹江镇教厂坝安居小区B栋2单元1层1号、2号门面 |
医保协议中止期限满 180 日,协议自动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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