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4070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权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雷府林证字(2009)第5226340909342-1/1 |
潘再由 |
林地 |
/ |
达地乡排老村黄土组 |
证书 |
联系人:黄娅,联系电话:0855-3222680。
登记机构:雷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4月0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