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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中等职业学校校园超市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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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中等职业学校校园超市合同期已到期,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并报县国资监管部门批准,拟进行新一轮校园超市招租,按现行市场价格以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雷山县中等职业学校位于雷山县丹江镇永乐路龙头加油站对面,系全日制、寄宿制职业学校现有在校生1000余人,每学年学生实习及参加职教分类考试后实际正常在校生数约600人。学校在正常上课时段实行全封闭管理,只有周末和节假日学生方可自由出入。

二、超市位置

超市位于男生宿舍一楼食堂餐厅内,总面积约44平方米。

三、招租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四、经营范围

校园超市只能销售通过正规渠道、正规厂商获得的具有上市资格的文化用品、日常生活用品、饮料、现成食品等商品,禁止销售自制加工食品,坚决杜绝“三无”食品、保质期临界的食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散装食品。所经营的产品应该涉及学生生活和学习保障,不得销售烟酒、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不得销售游戏卡或类似有价卡券等影响学生学习和生活的物品;不得出售口香糖、葵花籽、花生、蔗之类对校园环境卫生影响较大的食品。

五、承租期限

承租期三年,自竞租成功后正式签约之日起计算。租金一年一交,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租金在签订合同日之前上交本年度租金。

六、经营管理要求

1.学校提供现有的设备及经营场所,其他经营所需新增的设备设施(在规定经营范围内)由经营者自行添置。

2.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法经营,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随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物价部门以及学校内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规范文明经营,服从学校管理。若有违法违规经营,学校有权要求承包者停业整改,并视情况给予500—5000元的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至中止合同。

3.承租期内不得以任何借口转租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学校将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不退回承包金余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负。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产品等有害师生健康的商品,采购的物品必须索证,做好归类备查。所经营的物品必须是符合国家安全要求,不得经营烟酒、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不得销售游戏卡或类似有价卡券等影响学生学习和生活的物品;不得销售口香糖、葵花籽、花生、蔗之类对校园环境卫生影响较大的食品;不得设置炊具进行餐食加工。

5.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上课、课间操、早、晚自习期间不得在超市内营业;不得放任学生在小卖部内打牌、抽烟等不良行为;不得在晚间学生宿舍熄灯后营业

6.超市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健康证)上岗,文明经营,不得在校内吵闹、聚众赌博、酗酒,不得高声播放音响和播放不健康影音视频等。

7.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市场的同类商品价格,随时接受学校及物价部门的抽查。

8.承租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房屋建筑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欲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装修,须书面报告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承担所有费用期满后归学校所有,承租方不得擅自破坏或拆除。

9.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水电费均由经营者承担,价格按同期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收费标准执行按月及时与学校结清,逾期缴纳,学校将按未结算金额每日收取1%滞纳金。因经营需要另行铺设的供水供电线路的费用由经营者自行承担,但不得随意破坏经营场所,期满后归学校所有,不得擅自破坏或拆除。

10.实行安全责任制,确保超市内员工及师生的安全否则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和连带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11.注意经营场所的防火、防盗、防污染等工作,开展文明、公平经营活动,随时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与学校共同营造优雅的育人环境。

七、定标办法

通过校内公开竞价进行交易,标底于公开竞价日现场亮出(由雷山县价格认证中心出具),年租金低于标底价无效,以“现场举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为5000元,每次竞价结束到下一轮竞价时间为2分钟,超过2分钟没有竞拍者加价的,以最后一名竞价者为中标人。

八、保证金

1.参加竞标者在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30000.00元),保证金直接打入学校对公账户。在竞标当日非中标者的保证金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返还(不计息),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抵履约保证金。

2.承租方需交履约保证金叁万元(¥30000.00元),合同期满,不再承租超市,且无任何违反合同的情况,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九、承租费及缴纳方式

1.竞租人的竞租最高报价即为超市的年总承包费,竞租人必须在竞租成功后,签约生效次日上午12:00时之前一次性交清一年租金,下一年租金必须在签订合同日期前交清。

2.竞租人在竞租成功后须于两日内与校方签订合同,未与学校签订合同或主动放弃承包经营的,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顺延至下一位竞租人。

十、其他

1.中标人在中标后2日内需交清履约保证金叁万元,并签订合同两日之内未与校方签订合同或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归校方所有。

2.中标者弃权的,学校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叁万元,同时将按第二标进行递补确定中标,如第二标再弃权的,此次招租竞标宣布作废,学校将重新发布招租竞标公告,进行第二轮招租竞标。

十一、报名与竞标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公民;

2.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

3.具有相应的资金基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记录者;

2.不诚信经营者;

3.具有亲属关系的,不能同时参与报名竞标。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上午12点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雷山县中等职业学校总务处。

(三)竞标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

1.时间:报名结束后3天内,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地点:雷山县中等职业学校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其他要求:竞标人要带上身份证原件、一般纳税人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公开竞租其他相关详细资料备查

4.联系电话:熊老师  18708555885

             杨老师  18984611259


雷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雷山县中等职业学校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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