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拟纳入雷山县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 “白名单”的公示
字号: 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着力解决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性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问题,根据《贵州省司法厅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司通〔2025〕11号)文件精神,县司法局组织相关部门经摸底推荐、条件审查、会商认定等程序,现将拟纳入雷山县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的企业予以公示。

一、纳入白名单管理的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守法合规经营。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行为被处以重大行政处罚或实施行政强制。近三年内没有税务违法、拖欠员工工资、违法排污等情况,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以上(含较大)质量事故。

(二)信用状况良好。在我省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中位于A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风险机制健全。建立健全风险识别及防范内部管理机制,能够确保企业及其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等要求,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二、白名单不作为对企业评价、评优推荐或享受特殊优惠政策或待遇的参考或依据。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如对企业“白名单”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电话、信件、电子邮箱等方式向雷山县司法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55-3331291

信件邮寄地址:贵州省雷山县丹江镇红屯堡小区雷山县司法局,邮政编码:557100

电子邮箱:1619684162@qq.com

     附件  拟纳入雷山县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名单.xlsx




雷山县司法局

2025年10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