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方便公众通过行政复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将向雷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渠道通告如下:
一、当面申请
接待地址:贵州省雷山县丹江镇红屯堡小区雷山县司法局三楼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电话:0855-3331291。
二、邮寄申请
邮寄地址:贵州省雷山县丹江镇红屯堡小区雷山县司法局(邮寄信封上请注明“行政复议”字样),联系电话:0855-3331291,邮政编码:557100
三、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微信识别“掌上复议”小程序,或进入“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https://xzfy.moj.gov.cn/进行网上申请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方式具体如下:
1.手机端申请方式
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或微信搜索“掌上复议”公众号,进入“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
申请流程:注册、登录(未注册的,先注册再登录;已注册的,直接登录)--点击“申请复议”--阅读申请须知--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行政行为信息--确认行政复议申请书--上传申请材料--提交--查看案件状态。
2.电脑端申请方式
进入“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https://xzfy.moj.gov.cn/。
申请流程:注册、登录(未注册的,先注册再登录;已注册的,直接登录)--点击首页“申请复议”--阅读申请须知--完善个人信息--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行政行为信息--确认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材料--提交--查看案件状态。
四、向行政处罚机关提交申请
对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雷山县司法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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